時間:2023-04-01 1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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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技術性法規和標準;國際貿易;影響;
對策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主要是指貨物進口國家所制定的強制性的和非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標準以及檢驗商品的合格性評定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即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準、認證制度、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繁瑣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準,從而提高進口產品要求,以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主要由技術法規與標準、質量認證制度、標簽和包裝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環境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等六個體系構成。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并不是一開始就以貿易障礙的形式出現的TBT,和多數的非關稅壁壘措施一樣,是打著促進貿易的旗號而實際起著阻礙貿易的作用。TBT大都是為了保護本國消費者的利益而被各國提出并采用的,并曾對國際貿易的發展做過一定的貢獻。在國際貿易中規定產品應達到一定的標準,這有助于提高產品質量,保護產品的使用和消費過程的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等。正是由于技術壁壘的出現,使得技術法規和標準在國際貿易中得到廣泛的應用,對國際貿易商品質量也有了健全的評估體系,這極大的推動了國際貿易的發展。但是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機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TBT還是以貿易障礙的面目出現,使原本有利于國際貿易發展的技術,變成了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進行的手段。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對發達與發展中國家的影響 由于知識產權的強力推行及先進標準的采用,使世界資源配置及要素流動更集中的向少數掌握先進開發技術與制造技術的國家和大公司轉移。而其他國家在缺乏技術開發能力的條件下,只能跟在其后亦步亦趨。TBT已成為影響21世紀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也會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未來深入談判的重要內容。
實際上,TBT的最大受益者仍然是發達國家。因為他們在經濟技術方面的優勢,他們的技術專利、技術產品、版權等得以優先保護,取得了壟斷利潤;作為國際技術標準的制定方,也因擋住了其他國家同類產品對市場的進入而獲得壟斷利潤。TBT的受害者則是發展中國家。技術壁壘損害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這不僅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對外貿易不發達、運輸、通訊工具比較落后,更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的科技水平落后。發達國家的技術標準繁多,技術要求也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而且他們就是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從而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商品進入本國市場。TBT不僅影響發展中國家商品的出口,更重要的是影響了發展中國家從發達國家引進尖端技術和設備,以縮短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最終使得TBT減少。但是這種新貿易保護主義手段的受害者不僅是發展中國家,也給發達國家自身造成了某些負面影響。實行TBT并不能使發達國家完全達到保護本國衰落工業和促進經濟增長的目標,同時,由于實行TBT導致發展中國家對外貿易條件的不斷惡化又反過來影響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增長,也不利于發達國家對這些發展中國家進行資本輸出和技術轉讓,而且也會導致本國被保護商品的市場價格上漲,從而影響了國內消費者的利益。
(二)技術性貿易壁壘對進口貿易的影響 國際貿易中的TBT形式多樣,涉及面廣,影響著各國經濟政策的決定,因而也就直接或間接的制約著國際貿易的發展速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地理方向,引起不同國家間、集團間的貿易摩擦和沖突。 TBT對進口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一是它對進口國有關產業能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發達國家對許多制成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繁瑣的技術標準,進口貨物必須符合這些標準才能進口,其中有些規定往往是針對某些國家的,根據保護本國工業的意愿,這些技術標準不僅在條文本身上限制了外國產品的進口,而且在實施過程 中也為外國產品的銷售設置了重重障礙。
二是會拉大進口國與出口國的之間的價格差距。三是TBT利用技術、經濟、PPM標準及行政和司法部門這四類限制對進口商品產生影響。通過技術條文本身的限制規定直接限制進口的技術限制是貿易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
二、應如何應對貿易壁壘的屏障 第一,通過多邊貿易談判統一標準。統一技術標準是解決各國TBT制定隨意性的很好方法,國際貿易組織可以建立自己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標準并根據經濟的發展不斷的完善這一標準,并且要求成員國要基本按照這一標準來要求和制定自己的標準,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貿易標準來影響國際貿易的正常開展。建議在下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中,將TBT列入討論重點議題之一,努力達成一致,進一步完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的內容,建立國際統一的權威標準并通報各成員國,讓他們都按照這一標準進行生產活動和國際貿易。同時在新的協議中也要充分考慮到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利益,因為TBT措施對發展中國家的影響遠遠大于發達國家,所以對發展中國家可以適當降低標準,以保持公平與平衡。
第二,對各國的TBT措施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合理性。在制定了統一的技術標準以后,各個成員國要嚴格遵守,并根據這一標準來制定自己的TBT,不得隨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技術標準來阻止進口,成員國要制定自己的額外技術標準,必須要向WTO的相關組織提出申請,由這一組織根據具體國家的情況進行審議,通過審議的才承認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允許運用于國際貿易之中。同時要制定相關的懲罰措施,如果一國沒有通過審議而胡亂制定標準,將讓他們受到其他成員國的貿易限制甚至禁止國際貿易,以此來約束各成員國遵守。
第三,鼓勵各國實施標準化戰略,提高產品質量。標準有了,各國就要對照標準,切實提高產品質量,這才是擺脫TBT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徑。尤其是技術較落后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更是值得重視,因為TBT的影響肯定對發展中國家更大,發達國家憑借其技術和雄厚的經濟實力,在TBT斗爭中必定會具有優勢而游刃有余。這就需要各國的企業及時了解國際標準,適時調整,嚴格遵守,這樣才能保證出口的持續和擴大。如我國上海市的傳統出口產品長毛絨玩具,在1980年國際玩具委員會制定了玩具安全標準,隨后美國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相繼制定了技術法規,明令規定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該標準的玩具的情況下,上海市生產企業卻不了解該標準,在阻燃、填料衛生、眼珠拉力強度等三項指標沒有達到該標準的要求,出口量逐年下降。1980年出口599萬美元,1981年降為458.2萬美元,1982年又降為414.5萬美元。與此同時,南朝鮮出口增加到一億美元,臺灣增加到8,000萬美元。從1982年起,有關企業采取措施,解決了上述三項指標中存在的問題,1983年產品質量指標全部達到國際玩具委員會的標準,出口量才大幅度地回升。
1983年創匯700萬美元,1984年達到1,000萬美元。 第四,加強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通過協調方式打破TBT。這主要是指加強區域集團內部以及貿易伙伴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減少TBT的影響,以促進貿易的發展。首先,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打破TBT。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一體化是指經濟聯合、調節的機構和行為。區域集團為了統一內部經濟政策,減少貿易壁壘,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貿易法規,或者在法規中引用標準,達到區域內標準的協調一致,克服彼此之間的貿易技術壁壘。如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在1985年5月的一項決議中決定,在有關的行政法規中參照適用歐洲標準的原則,從而鋪平了歐洲標準化的道路。
其次,國與國之間的協調也是克服TBT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加大雙邊合作力度,爭取彼此承認各自有關機構的檢驗和認證,這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如美國與許多歐盟國家同為1979年羅馬《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成員國,美國向歐盟多數國家出口農產品時,可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驗局按照公約的統一規定制定的《聯邦植物衛生證書》為準,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歐盟國家的檢疫制度,從而很便利美國農產品進入歐洲市場。 第五,各國建立自己的TBT信息系統,服務于生產商。各國應該建立自己的一套TBT信息系統,及時搜集世界各國的TBT制定情況,并且將其分門別類加以整理,及時通過公報、網絡等反饋給生產商,以減少因出口商不了解情況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便利生產商根據這些TBT的規定來調整生產技術,生產符合要求的產品,以擴大產品的出口。
[1]趙春明.非關稅壁壘的應對及運用-“入世”后中國企業的策略選擇[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陳同仇,薛榮久.國際貿易[M].北京:中國商務出版社,2005.
[3]馮宗憲,楊健全,張文科.國際貿易理論、政策與實務[M].西安: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4.
[4]石士鈞,鐘昌標.微觀國際貿易學[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在國際貿易領域,隨著數量限制的取消和關稅的降低,WTO成員國,已逐步放棄通過限制進口數量和征收高關稅為本國產品提供保護。為了限制進口保護本國產業,不少成員國,尤其是少數發達國家,將技術和衛生要求作為重要的保護手段。再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技術壁壘將成為保護貿易的主要手段。WTO的《TBT協議》承認為了合法目標可以采取技術性貿易保護壁壘,但又堅決反對以貿易保護主義為目的的技術性壁壘。
一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基本情況: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簡稱TBT,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征:
(1)廣泛性,從產品到生產過程,技術壁壘無處不在。從初級產品到制成品,從勞動密集型到資本密集性,進口國有嚴格的限制。這種限制正在逐步的擴大;從生產過程看,它含概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消費全過程。隨著技術的進步,技術壁壘即將擴展到國際貿易的各個領域。
(2)形式上的合法性,貿易壁壘大多以國內國際公開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國際上目前還沒有關于技術壁壘的統一立法,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大多由國內立法規定。這些法規是要求進口商強制遵守,這樣外國廠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3)保護方式的隱蔽性,發達國家設置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進行檢驗,使科技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難以適應。這種方式表面上是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不直接體現歧視性,但發展中國家廠商為了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不得不改進生產技術,調整原材料,增加了生產成本。降低了產品的競爭力。
TBT形式繁多大致可歸為五大類,即技術標準與法規,合格評定程序;商品檢疫檢驗措施;包裝標志和標簽要求;信息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
二技術壁壘產生的原因分析
WTO成員經常因衛生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發生爭端,歐盟,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美國,印度,阿根廷,墨西哥等已在WTO爭端解決機構中成為多起爭端的當事國。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主觀原因:有關成員的貿易保護主義思想依然存在,他們出于保護國內產業得到考慮,總是希望通過各種手段限制貨物的進口。(二)客觀原因:WTO貿易規則原則上禁止配額,許可證和高關稅等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但WTO并不禁止個成員國為了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或為了保護環境而對進口貨物規定原則上已禁止的配額高關稅等傳統貿易保護措施,而對進口貨物規定必要的衛生和技術要求,正因如此,有關成員為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必然會更加關注衛生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1]
三我國成為技術保護壁壘受害國的主要原因
1.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加強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實力迅速提高,對貿易飛速發展,對外貿易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我國外匯儲備逐年增加,2002年我國外匯儲備名列世界第二。隨著科技的發展,外貿產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來越高。為了維護競爭中的支配地位,發達國家不斷加大對我國實施 TBT的力度和密度,以達到限制我國出口,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的目的。
2.我國產品的相對弱質性
改革開放之前,由于國內國外兩方面的原因,我國長期處于封閉狀態,幾乎割斷了與外界的經濟聯系。由專家統計我國產品質量平均落后于發達國家10到20年。隨著全球質量水平的和檔次的不斷更新,國際標準的不斷提高。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也需要進一步提高。否則將難以在國際市場取得競爭優勢地位。
3對TBT認識和管理不夠
我國出口企業大多沒有認識到TBT的重要性,對產品質量沒用清醒地認識,不注重增加產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強調廉價勞動力和低成本的優勢。這必然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政府對技術貿易壁壘也缺乏做過的重視,政府內部沒有負責貿易壁壘的機構,對貿易對象的技術標準和技術管理措施了解很少,沒有給出口企業以宏觀上的指導,這不利于我國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優勢。
4.長期游離于多邊貿易體制之外
國際貿易已廣泛地將標準化作為貿易成交的依據。為了使產品能滿足險費者對產品質量和安全的要求,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紛紛制定技術標準,為企業生產提供指南。這種標準十分強制性的有企業和用戶自由采納,但凡涉及公共安全,健康衛生領域的基本要求,由國內法作強制性規定。
四技術標準化的機遇與挑戰
機遇:“對TBT的研究不能一味的強調它是一種壁壘,它也有其合理成分可以利用,但必須遵守國際規則。”[2]技術貿易標準化是各國政府在對外貿易中出于保護健康安全環保方面的原因所作的一系列強制合法的對產品性能進行檢驗的技術標準和測試方法。目前,國際組織,各國紛紛建立產品質量體系,如ISO9000等。這些被廣泛接受的產品技術方法可以使生產上采取統一的設計生產,有利于形成規模效應,同時也保證了產品質量。另一方面,技術性壁壘尤其是其中的綠色壁壘對人類的生存也產生深遠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有利于全球環境狀況的改觀,保護人們的身體健康,而且,有利于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現在世界各國人們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形成或正在形成綠色的消費觀。人們越來越看好綠色產品,如綠色冰箱,綠色輪胎,綠色汽車等等。有關資料表明,70%的美國人表示公司的環保信譽會影響其購買決定,40%的歐洲人更喜歡綠色食品而不是傳統食品。[3]
挑戰:隨著經濟,金融,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和國際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加快,運用TBT來維護合法利益和實施貿易保護必然成為一個大的趨勢。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的出口產品正在面臨越來越多的TBT的挑戰。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僅國外技術規定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就影響出口500億美元。受經濟發展水平低,出口商品結構檔次仍較為落后等原因,將成為本世紀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的巨大障礙。我國的進口除關稅壁壘外基本沒有采取系統有效的技術性措施。在本世紀進入關稅大幅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大量削減的情況下,若不建立有效,強有力的技術防范體系國內企業將面臨嚴重的挑戰。
五,我國應對TBT不利影響所應采取的對策
(一)消除TBT對我國出口的不利影響
首先,出口企業應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在提高生產力的同時,注意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這就要求企業注重環保節能,開發綠色產品,建立清潔生產機制。爭取取得環境質量認證。
其次,國家要為出口企業實施可持續發展提供條件。第一,加速我國相關技術標準法律法規的建設。我國政府一向很重視法律體系的建設,但是在環保、衛生等方面人很不完善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因此加快建立我國的相關法律體系十分必要的。第二,我國政府還需積極推國際標準的實施。首要的是ISO9000;2000標準和ISO14000標準,這兩套標準都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在總結了工業發達國家先進企業的質量管理實踐經驗統一制定的。ISO9000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接受,一旦取得就相當于獲得了多邊認證,為進入國際市場減輕了阻力。
第三,最好能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收集貿易伙伴的技術標準和相關立法的信息。這個機構可以為出口企業提供咨詢,也可以就相關國家利用技術壁壘為本國企業提供貿易保護的措施,提請我國政府注意。以便尋求外交途徑或者爭端解決機制消除其對我國出口企業的不利影響。
(二)利用TBT保護我國民族工業
WTO的宗旨之一是實現貿易的自由化,在其框架內,關稅作為明顯的貿易保護措施是要逐漸被取締的。而我國對國內產業的保護長期以來僅限于進口產品的高關稅。我國已加入WTO,在今后的幾年內,關稅將逐步消減,民族產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國在加強技術創新的同時應利用世貿的《技術貿易壁壘協議》和《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來保護我國的民族工業。
“貿易技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一詞,正式出現于WTO〈貿易技術壁壘協定〉中。所謂貿易技術壁壘是指那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確定商品的某些特性的規定、標準和法規,以及旨在檢驗商品是否符合這些技術法規和確定商品質量及其適應性能的認證、審批和實驗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簡言之,就是由國與國之間對產(商)品進行管理時,由于其實際的法規、技術標準、制度和檢驗制度帶來的差異所形成的貿易壁壘,稱之為貿易技術壁壘,這是貿易中最隱蔽、最難對付的非關稅壁壘。
在國際貿易中,技術標準和技術條例的本意,或是確保國際交易中貨物質量的一致性,減少由進出口貨物的規格、質量和服務引發的爭端,或是保護消費安全,維護各國消費者的權益,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從GATT到WTO,一直在努力使各成員國的產品標準國際化、統一化,減少和取消貿易技術壁壘。但是,基于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的貿易扭曲依然存在,而且越來越呈現出覆蓋率高、沖擊力強、手段隱蔽和復雜化的趨勢,對世界貿易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從而使技術標準和技術條例具有促進與扭曲世界貿易發展的兩種截然相反的作用,呈現出雙重性的特點。正如國際標準化組織出版的《標準化的目的和原理》一書中指出:這種貿易的技術壁壘是國際貿易保護的最好庇護所,是調節當今國際貿易的杠桿。形成貿易障礙的技術壁壘扭曲了技術規則的本來面目,使原本有利于國際貿易發展的有利手段變成了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進行的有效手段。
一方面,貿易壁壘的整體發展趨勢使這種雙重性越來越顯現出來。自從1948年GATT生效以來,經過一次次的多邊貿易談判,關稅壁壘已經得到很大的遏制和削弱,相形之下,各國更注重采用各種“披著合法外衣”的非關稅壁壘,尤其是復雜苛刻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質量認證制度,以及名目繁多的進出口商品包裝、標志、檢驗和安全、衛生、環保等要求構成了更為隱蔽、更難對付的貿易技術壁壘,成為國際貿易新的障礙。近幾年來,隨著技術密集型產品占世界貿易額的比例進一步上升,高靈敏檢測技術的發展,消費者對商品選擇性的增強,貿易技術壁壘占貿易壁壘的比例呈現出較大幅度的上升趨勢,已經達到80%,其二重性也相應的越來越明顯。
另一方面,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本身的特性使其作用具有二重性。其一,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之所以能夠構成貿易壁壘,是由于他們往往被以歧視的方式對進出口產品實施,既對進口產品提出特別的技術要求。其二,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都是各國自己制定的,由此產生的國與國之間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的種種差異導致了貿易的障礙。其三,與這種規格、標準相伴隨的檢測、檢驗手續也是技術條例與標準構成貿易壁壘的重要原因。進口國采用復雜的、曠日持久的技術檢驗、調查、取證、裁定等程序往往使商品的銷售和成本大大增加,往往會延誤交貨期或者錯過季節,從而失去市場。
二、TBT的“典范”——美國TBT體系
美國是世界第一貿易強國,也是各種貿易壁壘(如貿易地位限制、關稅配額、數量限制、反傾銷、技術性貿易措施、政府采購限制等)最繁多、體系最復雜的國家。
1.美國TBT的基本情況。
基于技術標準、法規的貿易技術壁壘。美國在要求進口商品滿足ISO9000系列標準之外,附加了許多對進口商品制定的條例。僅從1980年至今,美國已制訂了約2300個技術性法規和條例。這些復雜的法規和條例本身構成了對國際貿易的極大障礙。
關于合格評定的技術壁壘狀況。美國目前有55種認證體系,如產品安全認證體系UL、軍用MI(1)、電磁兼容FCC等具有較大影響的認證體系。其中,美國為了對商品的安全性能進行認證,設立了代號為UL的“保險商實驗室”,外國商品必須通過UL認證后才能順利地進入美國市場,事實上很多發展中國家的商品很難達到UL標準水平。這種假借保護環境,人類動植物的衛生,安全健康之名,對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較高指標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進口。
利用電子數據交換(EDI)設置技術壁壘。美國決定,從1992年起將全面采用電子數據交換方式辦理海關業務,不采用電子數據交換方式的,海關手續將被推遲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國貿易技術壁壘的主要方面,當然還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術壁壘。正是這些貿易技術壁壘,導致外國產品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美國的“入門費”看漲。
2.美國TBT體系的主要特點。
法律地位重要。美國的技術性法規或標準大都以保障消費安全、保護環境及國內市場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為出發點,幾乎涉及到美國社會及公眾生產、生活的每個層面,成為美國法律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而且多屬強制性法規或標準之列。
覆蓋領域廣泛。美國針對每一種產品,包括其生產與進口行為,基本上都訂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或標準;并以標準、檢測、標識及認證等手段,為進口產品設置高門檻及繁雜的檢驗手續。
法規體系復雜。呈現出立法部門眾多,立法層次有別,措施性質多重,法規數量龐雜等特征。
執法體系復雜。美國負責技術性法規及技術標準執法工作的部門很多,從大的層面上分,既有聯邦政府部門,又有聯邦獨立機構;從小的層面上,針對同一產品,在同一部門內,設立不同的部門負責不同項目的執法工作。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相輔相成,筑起了一道復雜而有序的執法體系。
美國主義特色鮮明。美國的技術標準、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非常嚴格、也非常高,檢驗手續復雜,批準時間冗長;而且,美國很少使用國際標準化機構訂立的標準,其有些標準甚至直接與國際標準矛盾,一般也不承認包括中國在內的其它國家的檢驗標準,在對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國利益與意識為中心。
從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不論是作為合理的技術貿易措施,還是作為抬高門檻的貿易保護主義壁壘,有一點是無疑的,他是維護國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處于設置與超越不停頓較量的動態發展過程中,批著合理的外衣,手段隱蔽,沖擊力強,與一國的經濟實力和科技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發達國家和地區處于絕對優勢和主動地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處于劣勢和被動地位。
三、關于動態條件下如何應對TBT的理論思考
如何有效地突破別國的貿易技術壁壘,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本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損失,保持自己的比較優勢;如何有效地構筑本國的貿易技術壁壘,以在合法的外衣之下,保護本國產業,增強本國的競爭力。是世界各國重點考慮的問題。限于篇幅,本文僅分析超越問題。
1.應對貿易技術壁壘措施的一般理論分析。
(1)從貿易技術壁壘作用的基本機理來看,技術上的超越是最根本的應對措施。貿易技術壁壘作用的基本機理是,貿易技術壁壘一旦形成,并且實施,就會產生明顯的數量控制機制和價格控制機制的雙重作用,從而對進口品產生影響,進而影響進口國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對本國的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也產生遞進影響。具體來講,隨著技術的進步,必然導致新的貿易技術壁壘的出現和進口產品對壁壘的跨越。因此,進口產品超越貿易技術壁壘,實質上是依據貿易技術壁壘的要求,改進產品,使其達到要求。除此之外,沒有別的途徑。但是,要依據進口國家的規定要求,改進產品質量,提高技術水平,就需要引進先進技術,進行新的投資,從而使改進后的產品具有相當高的成本,進而削弱了產品的比較優勢。當進口品的進入還是初步的,數量不多時,壁壘主要表現為數量控制機制和價格內涵控制機制的結合。而一旦新的進口品在規模經濟條件下,大量地跨越了貿易技術壁壘,從理論上說這時壁壘主要表現為價格外在控制機制,其數量控制機制作用下降或者不再存在,此時壁壘對進口產品的作用又相當于零配額。可以這樣講,如果改造后的產品能盡快的以規模經濟的方式跨越壁壘,就可能具有競爭優勢。反之,則不可能具有競爭優勢。所以,一國產品能否跨越,或者在多長的時間內跨越,取決于跨越的成本收益分析。
(2)從經濟實踐中各國對市場規模的限制以及出于保護國內產業的考慮來看,單純技術上的超越不能解決所有貿易技術壁壘問題。國際貿易中的國家都是經濟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一個國家出于市場規模的限制和保護國內產業的考慮,即使進口品已經滿足了壁壘的技術要求并交納進口的檢驗費用及其他相關的費用以后,也不可能無限制的輸入。這時東道國可以通過對檢驗過程的控制相應地調整進口品的數量和進口速率。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隨著技術創新的深入,新的技術標準會不斷的出現,并被采用于新的技術法規之中,這就對進口產品形成新一輪的控制機制,從而形成新的貿易技術壁壘。從這個角度來看,單純的技術上的跨越不可能解決所有貿易技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扭曲問題。所以,在跨越貿易技術壁壘時,應該充分考慮到進口國作為經濟人的特性。
(3)從世界經濟兩極分化的趨勢來看,南北方在貿易技術壁壘的設置與超越方面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構成世界經濟兩大類型的發展中國家(南方)經濟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北方)經濟之間,貧富兩極分化在發展。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擁有世界先進的科技水平、生產力水平和世界最強大的經濟實力,在世界經濟發展中處于主導和制約地位。表現在技術方面,發達國家擁有絕對的優勢,南北國家之間形成了一條巨大的技術鴻溝,而且還有不斷擴大的趨勢。貿易技術壁壘本質上是國家間技術差異的具體表現,盡管它還受到其他的因素制約。從這個角度來看,發達國家在貿易技術壁壘的設置與超越方面總是處于主動與支配地位。如何縮小這種差距,是減少貿易技術壁壘的關鍵。根據熊彼特的發展理論,通過技術轉移(表現為技術模仿或者擴散),可以縮小這種差距。技術轉移,就發展中國家而言,主要是指技術引進。通過技術引進可以對產品產生技術溢出效應,從而跨越貿易技術壁壘。但是,由于貿易技術壁壘的動態性,能否縮小技術差距,不斷跨越貿易技術壁壘,不僅取決于引進國的模仿能力和創新能力,還取決于壁壘設置國的創新能力,以及國內產業的創新能力。
2.應對貿易技術壁壘的措施是多層次、有多種選擇的。
措施的多層次。應對TBT的主體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業等。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趨勢、世界格局多極化趨勢以及世界經濟區域化趨勢,使得可以在加強國與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在GATT/WTO框架內等多層次的回旋空間內解決問題。首先,在GATT/WTO框架之內。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GATT就在關于貿易技術壁壘的確認及其管制與取消兩個方面開展工作。1974年在東京回合談判中達成了《標準守則》,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了《貿易技術壁壘協議》,對技術條例與技術標準的制定、采納和實施、技術條例和標準的檢驗程序、信息和援助義務等做出了規定,旨在使標準國際化、統一化,減少和取消貿易技術壁壘。另外,WTO設立了對各成員開放的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以提供磋商機會,監督協定的執行。其次,可以通過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解決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一體化是指經濟聯合、調節的機構和行為。區域集團為了統一內部政策,減少貿易壁壘,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貿易法規,或者在法規中引用標準,達到區域內標準的協調一致,克服彼此之間的貿易技術壁壘。如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在1985年5月的一項決議中決定,在有關的行政法規中參照使用歐洲標準的原則,從而鋪平了歐洲標準化的道路。第三,國與國(地區)之間的協調也是克服貿易技術壁壘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進一步加大多、雙邊對外協作力度,以爭取能逐步彼此承認各有關機構的檢驗、檢疫證書,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例如,由于美國與許多歐盟國家同為1979年羅馬《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成員國,美國向歐盟多數國家出口農產品時,可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按照公約的統一規定制定的《聯邦植物衛生證書》為準,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歐盟國家的檢疫制度,從而非常便利美國的農產品進入歐洲市場。措施的多選擇性。各國有各國的國情,有各自相對固定的對外經貿關系,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采取何種措施應對貿易技術壁壘方面,也是有多種多樣的措施可供選擇的。主要包括技術上的超越、合作協商以及反擊的方式等。這種方式本身也有多種選擇,如采取措施積極推動技術上的超越,其本身就有多種選擇。其一是技術轉移和提高競爭力。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由于國內先進技術供給有限,必須重視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結合本國對國外先進技術的跟蹤,以及本國的自主開發,通過技術外溢和后發效應的協同作用,將制成品的生產和出口提高到一個新的技術水平,并盡快的由比較劣勢向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轉變。其二,運用FDI跨越貿易技術壁壘。單純利用技術的購買手段往往是難以得到較為先進的復雜技術。這是因為這些技術往往掌握在跨國公司的手中,所以需要引進外國直接投資。利用FDI跨越貿易技術壁壘也就是本國產業與跨國公司的合作,可以取得雙贏的結果。主要表現為,FDI所帶來的技術轉移的溢出,可以激發東道國國內企業的協同效應,競爭模仿效應和當地化效應等,使其以比較便捷的途徑取得比較先進和復雜的技術。其三,采用國際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跨越貿易技術壁壘。根據國際慣例,跨越貿易技術壁壘,應當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國外的先進標準。將本國的標準制定成國際標準,或者是將本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是協會標準推向世界各國并為各國所公認,就可以在國際貿易中取得優勢,先聲奪人。
3.發展中國家應該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主動應對貿易技術壁壘。
從最近幾年國際上出現的一些貿易爭端看,技術性貿易壁壘呈現出以下趨勢:
1.1技術性貿易壁壘數量越來越多
與其他非關稅壁壘相比,WTO成員的TBT和SPS通報量最多且不斷增長。1995年以來,兩者的通報量由587件增至2002年的1429件,增長143%,占通報總量的比重由45%增至63%。截至2003年6月底,TBT與SPS的通報量達9361件,占通報總量的63%。此外,各國1995年TBT通報量為389件,1997年猛增至846件,此后大多數年份保持在600件左右。1995—2001年合計通報TBT達4321件,其中2001年TBT的通報量為571件。
1.2技術性貿易壁壘涵蓋范圍越來越廣
技術性貿易壁壘涵蓋范圍日趨廣泛。從產品形態看,不僅涉及初級產品,而且牽涉到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制成品;從產品生命周期看,涵蓋了研究、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和消費以及處置等各個環節;從涉及領域看,從生產領域和貿易領域逐漸擴張至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當前已從有形商品擴張到金融、信息等服務以及投資、知識產權等各個領域。從WTO新一輪談判看,貿易與環境、貿易便利化、知識產權保護、農業等議題都將涉及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另外除WTO允許采取的TBT外,其他國際公約如環保公約等規定的許多對貿易產生影響的技術性措施也歸于其范圍。
1.3技術貿易壁壘的擴散和仿效效應日益加劇
技術壁壘往往產生連鎖反應,由一個產品涉及到相關的所有產品,從個別產品擴展到整個行業,甚至多個行業,從一國擴展到多國甚至全球。如歐盟曾于2002年通過生態紡織品服裝新指令,將原來只有幾種紡織品和服裝的環境標志產品擴大到彈性纖維、亞麻和其他韌性纖維包括大麻、黃麻、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纖維、人造纖維、聚丙烯纖維和紗線的整理劑等幾乎囊括所有紡織品和服裝。此外,一國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出臺,很容易被其他國仿效。
1.4技術貿易壁壘由自愿性措施向強制性技術法規轉化
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可以分為自愿性措施和強制性措施。自愿性措施多以生產者自愿為原則決定是否申請認證,如ISO9000、ISO14000、各種環境標志認證、有機食品認證等。近年來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便是很多自愿性措施與強制性措施結合使用,并有向強制性法規方向轉化的趨勢。如進入歐盟的產品要通過CE、CS等產品質量認證,進入美國的機電產品須獲UL認證,藥品須獲FDA認證,進入日本的很多商品須獲G標志、3G標志、獲ST標志等。
1.5技術升級、知識產權、環保等因素的存在使技術壁壘更加苛刻
一方面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和技術創新的深入,一些國家尤其是WTO發達成員,使用更加先進的檢測設備、手段和方法,對進口產品的要求更加嚴格和苛刻,對標準的規定更加細致。而且在每類產品、每項標準、每種技術壁壘措施背后,知識產權開始成為其重要支撐。另一方面,伴隨著人們對全球環境問題和人類生命安全問題的關注,發達國家日益提高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中對這些方面的要求。2001年7月,歐盟實行新的茶葉農藥殘留量檢驗標準達118項,其中有些農殘限量標準提高了100—200倍。
1.6發展中國家越來越重視技術貿易壁壘,但發達國家總體上仍占優勢
近年來,發展中國家越發重視技術壁壘的引進,實施貿易保護措施的比例在逐年增加,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壁壘逐步加強。據WTO統計,1995年—2001年發展中國家TBT通報合計達2429件,占43.79%,且自1999年以來,發展中國家TBT的通報量已超過發達國家。然而,從TBT通報量的增速來看,發達國家明顯超過發展中國家,這說明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直接影響著運用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水平。不管在TBT的技術層面和保護自身利益方面,還是國際協議和多邊貿易談判的主導權方面,發達國家都發揮著顯著優勢。
1.7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正成為新的技術壁壘措施
全球區域一體化的迅猛發展,世界越來越呈現區域化的特征,地區性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正成為新的貿易保護方式,它使貿易保護從國家保護轉向力量更加強大的集體保護,地區性自由貿易區對區域外國家的歧視形成了事實上的貿易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從而呈現出明顯的區域化特征。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區域化特征目前在歐盟表現較為突出。自2004年5月1日,歐盟成為一個有25個成員國的貿易集團,其有關進口產品安全、衛生、環保的TBT措施統一了產品進入歐共體市場的技術要求,也提高了產品進入的門檻。
2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選擇
由于其隱蔽性、可操作性及限制性強的特點,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我國企業面臨的第一大非關稅壁壘。為此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2.1將政府協調和企業參與緊密結合,建立和完善技術壁壘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機制,有利于企業應對產品出口中遭遇的信息壁壘。作為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之一,信息壁壘極易成為一國產品出口中遭遇的首要問題。若一國信息不通暢,對另一國技術法規和標準的修改信息不得而知,就會因繼續按其原先要求生產而造成重大損失。因而,政府應盡快建立技術壁壘預警機制,集中研究技術壁壘對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充分利用世貿組織各成員方和一國駐外經商參贊處等機構獲取有關信息,并及時通報給相關企業,以成功應對技術壁壘。
2.2推廣國際標準,加強我國參與國際化標準活動
國際標準是當今世界處理國際糾紛的重要基礎,推廣和使用國際標準是突破技術壁壘的根本途徑,有利于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出口產品質量。積極參與國際化標準活動,不僅能有效地將本國標準納入國際標準中,而且可以通過這種手段保護本國利益。許多工業發達國家積極承擔ISO委員會秘書工作,以增強在國際貿易和國際標準制定方面的優勢,與此相比,我國在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活動方面顯得遠遠不夠。
2.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產品質量和環境競爭力
消除技術差異和提高產品環境競爭力是應對技術壁壘的關鍵。一方面,通過技術創新來提升產品檔次,加大對核心技術和主導產品的研發力度,發揮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的先發優勢和后發優勢,可以作為應對技術壁壘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隨著消費者對環保意識的不斷加強,環保因素在產品競爭力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獲得環境管理系列標準認證的企業,也更易在貿易談判中取勝。
2.4建立雙邊或區域合作與協調機制
從戰略性的角度,為我國出口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國際環境,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和那些與我國技術性貿易摩擦較多的國家建立雙邊磋商與調節機制,以攻克技術壁壘。隨著技術性貿易壁壘凸顯一系列新趨勢,建立雙邊或區域合作與協調機制越來越成為消除這一新型壁壘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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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發達國家仍然在不斷升級質量檢驗標準,檢測項目也越來越多。例如,美國是世界上食品標簽要求最嚴格的國家之一,食品標簽多達22種,且逐年修訂補充。美國要求所有包裝食品應有食品標簽,膨化食品還要有營養標簽,必須標明至少1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從前設定的進口農產品殘留物限量標準是63種2470項,而今年實施的“肯定列表”則新增了51392個限量,涉及264類食品中的734種化學品殘留,同時禁止使用15種農藥、獸藥,這使得農產品檢測項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的大市場,占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總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大幅抬高出口技術門檻,直接影響我國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額,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業。
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規,對進口農產品形成了通常所說的“綠色壁壘”。綠色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準、檢驗和檢疫要求、“綠色包裝”和標簽要求、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動物福利問題則尤其為歐盟所重視,例如,雞場飼養密度一般為12只/m2,歐盟卻提出每平方米只能養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雞會感到不“舒適”。由此養殖成本增加,形成貿易壁壘。
最典型的就是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這一直是國際爭論的焦點。美國由于占據轉基因技術的制高點,對轉基因食品的推廣持積極態度,而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則堅決反對,由此也引發了有關轉基因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的討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呈日益升級的趨勢。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國推行“大米身份認證制度”,即凡進入日本國內市場的大米必須標明品種、產地、生產者姓名和認證號碼等,否則不允許銷售。“大米身份認證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對新制度“層層加碼”,把認證范圍推廣到蔬菜,要求市場上銷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須有認證標志。對中國蔬菜等農產品來講,今后進入日本市場將更趨困難。
近年來,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直接使中國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據商務部統計,我國有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貿易壁壘影響,造成每年損失約90億美元,出口受阻的產品從蔬菜、水果、茶葉到蜂蜜,進而擴展到畜產品和水產品。國外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制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最大障礙。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探析
1.國內自身原因:(1)農產品自身存在質量問題。我國人口眾多,人們環保意識比較薄弱,農產品的生產及其加工品存在諸多安全隱患。(2)政出多門,監管不力。我國農產品安全管理涉及經貿、工商、衛生、質檢等多個部門,由于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清,監管不力,造成權威不足,收效不明顯。(3)農產品和食品質量管理,標準化與認證體系建設滯后,食品安全的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檢驗技術和檢驗手段也有待改進。(4)農產品和食品生產以小規模個體農戶為主體,加工企業規模不大,技術含量不高,競爭實力不強,戰略經營的理念和市場營銷能力比較薄弱,對國際市場的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動向知之甚少,不能適應快速多變的國際市場需求。
2.國際方面的原因:(1)發達國家實施貿易保護的需要。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廉,生產勞動密集型農產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較優勢,能夠以較低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此外,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各國在關稅和市場準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傳統關稅門檻因此隨之降低,這就為我國擴大農產品出口創造了更寬松的環境和條件。(2)消費理念的轉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注重改善生活質量,越來越關注保護環境。相應地,人們的消費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發展型、健康型”轉變,對營養、健康、衛生、無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綠色消費正成為世界性的消費潮流。(3)國際標準在SPS協議和TBT協議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各成員國都在積極援引WTO協議和國際標準進行貿易交涉。但是,迄今為止,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發達國占據主導地位。
3.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1)大力發展綠色產品,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
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當務之急是要從源頭抓起,大力發展綠色食品,加強全過程監管控制,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和保證食品安全。綠色食品生產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通過對農產品生態環境和生產過程中投入物的控制來對農產品進行品質管理,能有效地提升農產品品質,成為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有效措施。
(2)建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專門機構
要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擴大農產品出口,有必要設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相應機構。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研究實施重大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協調我國技術性貿易領域多邊、雙邊合作與交流中的重大問題的方針政策和原則立場;承擔建立全國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的工作等。這有利于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有利于企業形成合力,聯合作戰;有利于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加強溝通,在應對技術貿易型壁壘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
(3)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是應對農產品出口技術性貿易障礙的技術保障。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需要組織專家加強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國的農產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水平,推動我國食品工業加快發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競爭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養力度技術性貿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國內外貿易等各個環節的眾多企業及中介組織、政府管理部門、消費者自身。所以,要應對農產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客觀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規則,尤其是WTO/TBT、SPS協定、WTO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國際標準、指南、爭端的人才梯隊。因此,必須依據新的形勢,盡快培養相應地專門人才,立足長遠,為實施農產品走出去戰略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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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長理論或稱內生經濟增長理論始于美國經濟學家羅默(Romer)首先于1986年論證了知識外部性導致單調不減增長的可能性。其后盧卡斯(Lucas)于1988年的研究中意圖構建一個新古典的框架,但“干中學”模型事實上從人力資本積累內生化的視角構建了一個內生增長理論,對羅默的研究成果實現進一步的發展。隨后格羅斯曼(Grossman)與赫爾普曼(Helpman)合作于1989年發表了三篇文章,一方面考查企業家受市場利益驅動的行為導致的技術創新,另一方面提出質量階梯理論,提出了“創新—增長”的二元模型。同年,羅默發表“內生技術變化”一文,將技術視作非競爭與部分排他品,既非傳統商品也非公共品來考查。1993年,楊和尤框(YangandYew-Kwang)在一個新興古典框架中討論了分工的內生化問題。迪那波羅斯、歐姆克和希杰斯托姆(Dinopoulos,OehmkeandSegerstrom)則在一個模型中同時考慮了水平型創新與垂直型創新對內生經濟增長的貢獻。之后經濟學家們開始關注貿易對技術擴散的重要作用。布羅科尼爾和斯喬荷姆(HenrikBraconierandFredrikSjoholm)1998年用兩個模型分析了得自R&D擴散的生產力增長。海賈茲與薩弗里安(WalidHejaziandA.EdwardSafarian)于1999年衡量了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技術溢出效應。同年,BINXU和JIANMAOWANG考查了資本品貿易對R&D溢出的影響。Noh-SunKwark和Yong-SangShyn則于2006年研究了國際貿易與人力資本對于國際技術擴散的催化劑作用。JakobB.Madsen(2007)使用數據對通過貿易的技術溢出與全要素生產率做了測算。此后的學者將研究興趣轉向了對溢出的測算。
2國際技術溢出的經典解釋
新古典增長理論將技術進步視作外生進程而認為資本積累是產出擴張的主要內生來源。以羅默(Romer,1990)、格羅斯曼與赫爾普曼(GrossmanandHelpman,1991)等人為代表的新增長理論或叫內生增長理論,學者則將由經濟利益驅動的商業導向的創新視為技術進步與生產力增長的主要動力。該視角下,創新一方面產生于R&D活動積累的知識,另一方面反過來豐富了知識庫。長期來看,經濟的生產力水平取決于其累積的R&D活動與知識庫的效率,二者是相互關聯的。R&D活動對于開放經濟體的重要作用,既提高現有資源利用效率又強化了獲取國外先進技術利益的能力,并進一步細分了獲取自國外R&D的利益,包括直接利益如對新技術、材料、生產流程或組織方法的學習,以及間接利益如進口由貿易伙伴開發的產品與服務。本文將正文分為理論、數據與實證發現三部分。
(1)理論部分使用了累積的R&D支出作為知識存量的代用指標。并用該指標對每一個樣本國的國內知識存量與國外知識存量進行了賦值。國外R&D資本存量的賦值方法是使用依進口份額加權的貿易伙伴國的累積R&D支出。并計算了各國的全要素生產率,其定義為產出的對數扣減勞動與資本產出的加權平均,權數取要素份額。之后關于國內外R&D資本存量對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的測算則反映了國際貿易與國外R&D的重要關聯。
(2)數據部分本文選取了“OECD+以色列”的二十一國樣本,數據時期為1971~1990年。數據顯示國內外R&D資本存量都對國內生產力產生重要影響。而依據全要素生產率對R&D資本存量的彈性進行重要性衡量時,測算表明,一國進口占GDP比重越大則越受益于國外R&D資本存量,而對于大國如G7集團則國內R&D資本存量可能更加重要。
(3)實證部分本文對數據作了計量經濟學上的檢驗并附了相關數據與數學公式及推導過程。本文對格羅斯曼與赫爾普曼的模型進行了拓展,將創新的來源細分為國內R&D與國外R&D,并由此推導出國際貿易對技術擴散的重要作用。本文對新增長理論的發展作了重要貢獻,然而沒有對不同產業的R&D投入產生的大小不同的增長效應作出識別,也就沒有對各國別的R&D的產業分類構成作出區分,導致了對大國小國各自的自國際貿易導致的技術溢出利益的原因估計的效度降低。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小小的遺憾。然而盡管本文的理論解釋不夠嚴密精確,但本文將對內生增長的分析從封閉的框架中解放出來置于一個開放的世界經濟系統中,這不僅放大了理論的視野,也使得理論研究更加具備現實意義與政策意義。
3新的理論進展
3.1R&D的國內與國際擴散
新古典增長理論與內生增長理論的比較HenrikBraconier與FredrikSjoholm在“NationalandinternationalspilloversfromR&D:Comparinganeoclassicalandanendogenousgrowthapproach”一文中選取了6個OECD大國中9個制造類產業1979~1991年的數據作為樣本,用兩個模型分析了來自于R&D擴散的生產率增長。第一個模型是基于傳統的生產力分析模式的。第二個模型則基于內生增長理論。經驗結果顯示出對第二個模型的強烈支撐。實證研究的結果顯示,R&D擴散既存在于國內也存在于國際的產業之內,至少在技術密集的產業中如此。然而也沒有明顯證據可以表示在產業間也存在相應的R&D擴散。最后,國外直接投資似乎促進了R&D成果的擴散。本文沒有找到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投入于中間產品的R&D投資對于增長產生了效果。本文發現了產業間與產業內R&D擴散的重大區別,卻沒有進一步區分貿易結構不同的國家組合之間的技術溢出效應。考慮到世界上各經濟體的貿易結構的極為巨大的差異,這種疏忽可能會導致政策制定時的重大誤解。
3.2貿易、FDI和R&D溢出
WalidHejazi和A.EdwardSafarian在“Trade,ForeignDirectInvestment,andR&DSpillovers”一文中將視角放在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影響上。傳統上的分析思路是進行跨部門的研究,并且局限于對單一國家勞動生產率的考查。前沿的進展則將視野擴展到國外R&D存量對本國全要素生產率的影響上。本文對理論界的貢獻在于將FDI與貿易同樣作為國家間全要素生產率輻射效應的傳導通道。本文考查了G7集團通過FDI和貿易對OECD國家的影響。結論有三:其一,對FDI影響效用的估算要比標準模型中貿易的擴散效應高;其二,一旦加入對FDI的考慮,貿易的通道效應將被大大減弱;其三,在加入對FDI的考查后,總的溢出明顯地增加了。本文考查了FDI與貿易,卻遺憾地沒有考查直接技術轉讓在國際技術溢出中的作用。貿易主要是以實際發生交換的產品或可用貨幣度量的服務來實現技術擴散,FDI則通過生產能力的轉移實現技術的地理擴散,并進一步通過東道國的國內貿易實現與國際貿易類似的技術擴散。然而技術溢出效應的另一重要形式——技術的直接轉讓,是通過直接提升受讓國生產率的形式進行技術擴散,也是最直接的技術擴散,卻沒有被有效地研究。
3.3OECD國家的資本品
貿易與R&D溢出BINXU和JIANMAOWANG在“CapitalGoodsTradeandR&DSpilloversintheOECD”一文中考查了資本品貿易在國際R&D溢出中的重要意義。并且量化考查了OECD國家的國際R&D溢出。本文比較了資本品貿易與非資本品貿易,并進一步對比了附著于貿易流的知識與作為獨立形式評估的R&D溢出。評估顯示,一個G7集團中R&D投資的近半產出會溢出到其他OECD國家。資本品貿易被證實是一個對于R&D溢出而言十分重要的通道,盡管多數的溢出還是通過其他渠道進行的。本文重點在于區分了資本品與非資本品對R&D溢出的承載系數。使得通過分析貿易結構來估算兩國間R&D溢出利益的得失成為可能。并且進一步區分了依附于貿易,FDI的R&D溢出與不依附于貿易,FDI的溢出,如技術文獻,國際會議、國際技術轉讓等。
3.4貿易與技術擴散
科勒(WolfgangKeller)在“TradeandTransmissionofTechnology”一文中考查了前期封閉經濟體中R&D與生產力的關系的研究,以及近期對關注熱點的開放經濟下由R&D驅動的經濟增長與國際貿易關系的研究,并對兩者做了關聯性分析。在本文的分析框架中,技術以產品設計的形式,通過異化的中間產品貿易在國內與國際間進行轉移。本文收集建立了一個產業層面的數據樣本,涵蓋了1970~1991年間超過65%的全世界制造業產出與絕大多數的世界R&D費用。通過對數據的處理,本文估算,產業內R&D投入對生產率增長的貢獻占50%,國內其他產業R&D投入的貢獻占30%,而其他的20%則來自于國外產業的R&D投入。
3.5國際貿易中的技術集約度與經濟增長
JuliaWrz在“SkillIntensityinForeignTradeandEconomicGrowth”一文中考查了貿易結構、貿易分工與人均收入增長之間的關系。理論界認為,在出口產業進行專業化的產業升級會對長期增長起到積極作用,而進口的貿易結構變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難以確定的。本文使用了不同的結構變動指標擴展了一個標準的實證增長模型。而后建立了一個45國數據樣本,包含了OECD國家與部分亞洲、拉丁美洲國家1981~1997年的數據,并以此檢驗了一個假說,即“重要的是不同類型的貿易活動對經濟增長產生的不同影響,而非貿易本身”。對數據的動態分析顯示,中高級技能集約度的產業中貿易分工會對長期增長產生積極作用。
3.6國際R&D溢出的重新審視
對國外技術的吸收能力取決于人力資本Noh-SunKwark和Yong-SangShyn在“InternationalR&DSpilloversRevisited:HumanCapitalasanAbsorptiveCapacityforForeignTechnology”一文中從多角度考查了R&D的國際溢出效應,尤其著重探討了在國際技術擴散過程中,國際貿易與人力資本的催化劑作用。本文提供了一種新的方法,用以衡量國外附著于中間產品和資本設備的R&D存量,并認為這擺脫了從前理論界對于舊的衡量方法的質疑。本文搜集整理了103個國家自1970~1995年的數據作為一個固定樣本,并發現,國外R&D對于工業化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全要素生產率都有著顯著影響,并且一國人力資本是吸收國外R&D溢出的最重要的能力。本文將人力資本從一個封閉的內生增長理論框架中擴展至開放的技術擴散系統中,實現了“溢出—吸收”的循環考查。以往的文獻更加關注R&D投入國所產生的溢出基數,或對吸收國而言即“技術溢出約束”,而該文獻考慮了“技術吸收能力”。這為發展中國家與期望從國外R&D投入中獲益的國家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思路與理論框架。
3.7通過貿易的技術溢出與全要素生產率的會聚
基于OECD國家135年數據的經驗分析JakobB.Madsed在“TechnologySpilloverthroughTradeandTFPconvergence:135yearsofevidencefortheOECDcountries”一文中使用新的數據處理方法得到了OECD國家在一個長達135年的時間段內的進口的科技和全要素生產率,檢驗了技術是否真的通過國際貿易被有效傳播。經驗估算顯示了進口的技術與全要素生產率之間存在穩健的相關關系。并且,在過去的一個世紀里,高達93%的全要素生產率增長可以完全用知識的進口來解釋。更進一步說,數據表明了,在1870~2004年這個期間,OECD國家全要素生產率會聚的背后,起到主要作用的便是知識的溢出。
4中國學者的研究
符寧在《中國進口貿易、技術擴散與技術進步》一文中著重考查了進口貿易通過國際技術擴散機制對我國技術進步的影響。本文建立了一個包括進口貿易、技術擴散和進口國技術進步的分析框架,強調了進口貿易結構對技術擴散效應的重要影響,并通過實證檢驗發現中國的吸收能力低下從而重申了Noh-SunKwark和Yong-SangShyn的觀點即中國的人力資本不足。最后本文還探討了知識產權保護對于中國的技術擴散的可能影響。本文綜合使用了BINXU和JIANMAOWANG以及Noh-SunKwark和Yong-SangShyn的理論框架,將之放在中國對外貿易的平臺上,但卻沒有更進一步分析中國的人力資本結構與勞動力市場對技術擴散吸收能力的影響。美中略有不足。仇怡在《基于對外貿易結構的技術擴散效應比較研究》中,從結構的視角量化并比較了中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技術貿易的技術擴散效應程度。本文將高技術產品貿易用作了技術貿易的變量。考慮到技術貿易與高技術產品貿易在概念上的差異,以及后者所暗含的對進口國生產能力缺失的假設,本文的這種處理在邏輯上可能有可質疑之處。李放在《國際貿易結構、人力資本與技術擴散關系的研究——基于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數據分析》中,使用中國的數據對新貿易理論做出實證檢驗,試圖給出證據即中國資本品的進口與人力資本相結合,現實地從國際技術擴散效應中受益。本文將進口資本品總量視作技術擴散利益的約束邊界,將人力資本存量視作既定約束下的決定技術吸收效率的關鍵變量。最后本文還提出一國應該依照自己的人力資本稟賦來選擇符合自己優勢的適宜性技術。總的來說,中國學術界在此領域的研究尚未對理論框架作出突破性貢獻。
5結語
新增長理論從討論長期單調不減增長的可能性開始,先后將知識、人力資本、創新差異、人力資本階梯等內生化到增長模型之中。隨后理論界研究了知識、人力資本等在技術溢出中的地位與作用機理。得出的結論是,知識與創新通過國際貿易、國外直接投資等渠道將利益溢出到貿易與投資對象國,貿易結構中資本品的比例以及技術集約度對溢出效率有著重要影響,而對象國吸收技術外溢的能力主要取決于其自身的人力資本結構與集約度等。理論界使用大量的數據進行了實證研究,估算了貿易結構與各種具體技術溢出形式的溢出效率。證明了貿易與國外直接投資等技術溢出渠道確實對國家間的全要素生產率會聚起著重要作用。這對我們追趕發達經濟體、平衡區際經濟發展狀況、調整貿易結構等有著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然而現有理論似乎隱含著一個有效市場的假設,沒有區分壟斷市場情形與競爭市場情形。依據現有理論,技術擴散的主要形式是模仿與技術轉讓,而其根源的驅動力在于市場競爭對企業的壓迫力。壟斷市場中,尤其是政府特許權壟斷情形,企業缺少自主創新與模仿、引進技術的動力。因為可以通過特許權獲得壟斷利潤,而這種壟斷利潤的獲得與生產率無關,而是取決于對政府保護政策的游說能力。因此,中國作為一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中的國家,要想充分利用技術溢出效應來加速本國的經濟增長,首先就必須在壟斷行業打破特許權壟斷,引入外部競爭。對于中國而言,由于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迅速發展,中國的人口紅利即將或者正在消失。經濟將轉向以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為驅動力的長期增長路徑。因此,吸收來自國外的技術溢出就顯得尤其重要。在國內自主創新尚處于較低階段時,對國外技術溢出的吸收將決定中國未來一段時期經濟增長的動力是否強勁。因此,本文對中國經濟利用國外R&D促進增長看法如下。首先,提升國內人力資本集約度,優化人力資本結構,提高整體人力資本臺階,由此加強在既定技術溢出約束空間下的吸收能力。由于溢出渠道大體包括知識直接轉移、商品貿易與國外直接投資三種,分別對應的吸收能力為:(1)學者型人力資本的個體集約度,即是否有理論造詣深厚的學者與工程師。足夠數量的高水平學者與工程師將有助于吸收來自學術會議、研討會等形式的技術溢出,同時也是理論與知識自主創新的源泉與保障。(2)國內企業中的研發型人才隊伍。即從事進口替代品生產行業的企業中的技術人員。這些技術人員直接接觸進口品與相關生產技術,是模仿與產品創新的主要執行者。培養扶持進口替代品生產企業的研發能力,有助于對商品貿易中的技術溢出進行有效吸收。(3)有技能的產業工人隊伍。國外FDI帶來的不只是設備與資金,同時還有一些國外先進的生產控制與管理流程以及直接生產勞動中的特殊技能。這些流程與特殊技能將隨著產業工人生產熟練度的提升而內化為勞動者的個人技能,提高勞動者的個人勞動生產率。因此產業工人隊伍的“技能化”是有效吸收來自于FDI的技術溢出的關鍵。其次,調整貿易結構。根據測算(3),對于OECD國家,資本品貿易的技術溢出系數與非資本品貿易的技術溢出系數顯著不同。因此,調整資本品進口在總進口中的比重可以影響進口國從技術溢出中獲得的利益。同時,進口國從技術密集度高的產業的進口貿易中所能獲得的收益要高于技術密集度低的產業。因此,對于中國而言,應該在提高自身吸收能力的同時,鼓勵高技術密集度行業的資本品進口。最后,在高準入門檻的行業以及存在規模效應易形成自然壟斷的行業,允許國外企業與產品進入中國市場參與競爭,但要大力扶持本土企業,改善其生存條件。壟斷是現有理論所未能涉及的一個領域。出于前文對現有理論的隱含假設的分析,本文認為,如果在壟斷行業讓國內市場完全被個別國外企業占領,非但不會增強中國對國外技術溢出的吸收,反而會使吸收渠道關閉。如前文所述,技術吸收一個必要非充分的條件是,國內存在對進口替代品的倒閉,也就不再存在對國外技術溢出進行吸收的經濟主力了,獲得技術溢出利益更無從談起。
關鍵詞農產品技術貿易壁壘對策
1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及其對我國農產品出口貿易的影響
1.1食品安全、動植物衛生檢驗檢疫法規
發達國家都制定了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這些法律既規范著國內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同時也將不符合標準的國外產品擋在了國門之外。例如,日本依據《食品衛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傳染病預防法》對入境的農產品及食品實行近乎苛刻的檢疫、防疫制度。對于植物檢疫,凡屬日本國內沒有的病蟲害,來自或經過發生該病蟲害國家的寄生植物和土壤均嚴禁進口。作為食品或食品原料的動植物、農產品還需要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的食品衛生檢查。對于強制性檢查食品,要逐批進行百分之百的檢驗。對不同時間進口的相同商品,則規定每次必須檢驗,而對日本國內同類產品只需一次性檢驗即可。目前,我國蔬菜出口正遭遇此類限制。
1.2質量標準、食品標簽和包裝要求
目前,發達國家仍然在不斷升級質量檢驗標準,檢測項目也越來越多。例如,美國是世界上食品標簽要求最嚴格的國家之一,食品標簽多達22種,且逐年修訂補充。美國要求所有包裝食品應有食品標簽,澎化食品還要有營養標簽,必須標明至少1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從前設定的進口農產品殘留物限量標準是63種2470項,而今年實施的“肯定列表”則新增了51392個限量,涉及264類食品中的734種化學品殘留,同時禁止使用15種農藥、獸藥,這使得農產品檢測項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的大市場,占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總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大幅抬高出口技術門檻,直接影響我國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額,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業。
1.3環境保護和動物福利要求
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規,對進口農產品形成了通常所說的“綠色壁壘”。綠色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準、檢驗和檢疫要求、“綠色包裝”和標簽要求、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例如,1995年4月,發達國家要求實施《國際環境監查標準制度》,要求產品達到IS09000系列標準體系,還要求使用“綠色環境標志”,例如,德國的“藍天天使”、日本的“生態標志”和歐盟的“歐洲環保標志”等。動物福利問題則尤其為歐盟所重視,例如,雞場飼養密度一般為12只/m2,歐盟卻提出每平方米只能養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雞會感到不“舒適”。由此養殖成本增加,形成貿易壁壘。
1.4新技術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安全問題
最典型的就是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這一直是國際爭論的焦點。美國由于占據轉基因技術的制高點,對轉基因食品的推廣持積極態度,而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則堅決反對,由此也引發了有關轉基因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的討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呈日益升級的趨勢。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國推行“大米身份認證制度”,即凡進入日本國內市場的大米必須標明品種、產地、生產者姓名和認證號碼等,否則不允許銷售。“大米身份認證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對新制度“層層加碼”,把認證范圍推廣到蔬菜,要求市場上銷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須有認證標志。對中國蔬菜等農產品來講,今后進入日本市場將更趨困難。
近年來,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直接使中國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據商務部統計,我國有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貿易壁壘影響,造成每年損失約90億美元,出口受阻的產品從蔬菜、水果、茶葉到蜂蜜,進而擴展到畜產品和水產品。國外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制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最大障礙。
2我國農產品出口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探析
2.1國內自身原因
(1)農產品自身存在質量問題。我國人口眾多,人們環保意識比較薄弱,農產品的生產及其加工品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如水源污染導致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河流的污染直接影響水產品的衛生質量;農藥、獸藥的濫用,造成農產品中的農獸藥殘留超標;違規或超標使用添加劑,使得一些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不符合健康和環保要求。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20%~30%的蔬菜存在農藥殘留嚴重超標問題,使其出口受阻。
(2)政出多門,監管不力。我國農產品安全管理涉及經貿、工商、衛生、質檢等多個部門,由于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清,監管不力,造成權威不足,收效不明顯。
(3)農產品和食品質量管理,標準化與認證體系建設滯后,食品安全的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檢驗技術和檢驗手段也有待改進。
(4)農產品和食品生產以小規模個體農戶為主體,加工企業規模不大,技術含量不高,競爭實力不強,戰略經營的理念和市場營銷能力比較薄弱,對國際市場的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動向知之甚少,不能適應快速多變的國際市場需求。
2.2國際方面的原因
(1)發達國家實施貿易保護的需要。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廉,生產勞動密集型農產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較優勢,能夠以較低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此外,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各國在關稅和市場準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傳統關稅門檻因此隨之降低,這就為我國擴大農產品出口創造了更寬松的環境和條件。
(2)消費理念的轉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注重改善生活質量,越來越關注保護環境。相應地,人們的消費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發展型、健康型”轉變,對營養、健康、衛生、無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綠色消費正成為世界性的消費潮流。
(3)國際標準在SPS協議和TBT協議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各成員國都在積極援引WTO協議和國際標準進行貿易交涉。但是,迄今為止,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發達國占據主導地位。
3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3.1大力發展綠色產品,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
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當務之急是要從源頭抓起,大力發展綠色食品,加強全過程監管控制,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和保證食品安全。綠色食品生產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通過對農產品生態環境和生產過程中投入物的控制來對農產品進行品質管理,能有效地提升農產品品質,成為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有效措施。針對農產品出口面臨的新形勢,出口企業要加強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規范管理養殖、種植和加工環節,促進種植、養殖水平的提高,確保出口產品安全合格。
3.2建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專門機構
要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擴大農產品出口,有必要設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相應機構。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研究實施重大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協調我國技術性貿易領域多邊、雙邊合作與交流中的重大問題的方針政策和原則立場;承擔建立全國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的工作等。這有利于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有利于企業形成合力,聯合作戰;有利于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加強溝通,在應對技術貿易型壁壘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
3.3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是應對農產品出口技術性貿易障礙的技術保障。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需要組織專家加強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國的農產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水平,推動我國食品工業加快發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競爭力。
3.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養力度
技術性貿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國內外貿易等各個環節的眾多企業及中介組織、政府管理部門、消費者自身。所以,要應對農產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客觀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規則,尤其是WTO/TBT、SPS協定、WTO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國際標準、指南、爭端的人才梯隊。因此,必須依據新的形勢,盡快培養相應地專門人才,立足長遠,為實施農產品走出去戰略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夏英祝,祖書君.綠色壁壘和綠色壁壘效應[J].農業經濟問題,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