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投稿建議:
①各層次標題都要簡短明確,同一層次的標題應盡可能“排比”,即詞(詞組)類型相同,意義相關,語氣一致。
②文后列出的“參考文獻”(主要指引文)按正文中出現的次序排列編號,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注在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
③文稿包括中英文題名、作者姓名、單位名、單位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摘要、關鍵詞。
④文章各章節或內容層次的序號,一般依一、(一)、1、(1)等順序表示。
⑤應具創新性、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文字精練,用字規范。
《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是由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教育部教學儀器研究所主辦的教育學術期刊,創刊于1984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2096-1766,國內刊號:10-1415/G4。
該雜志以反映教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教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新課程改革、實驗教學研究、實驗改進、實驗設計與技術、信息技術與應用、自制教具、自制教具、小學科學等多元領域。
《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教學儀器與實驗》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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