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藝術教育》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藝術教育》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藝術教育》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藝術教育》雜志投稿建議:
①稿件標題控制在20字以內,可以加副標題。
②參考文獻要求在文中對應處以上角標形式按引用順序標出序號。作者超過3個時,只著錄前3個,其后以“,”斷開加“等”。
③摘要: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300字。
④來稿須具有創新性、指導性、實用性;能代表技術前沿水平的論文;基金項目,國家、省市科研項目及獲獎論文優先錄用。
⑤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藝術教育》雜志是由中國文化傳媒集團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1979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2-8900,國內刊號:11-1188/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專家論壇_藝術與經濟:藝術經濟學之建構發展、問學、藝術學理論、音樂與舞蹈學、戲劇與影視學、美術學、設計學、審美與教育、藝術廣角、藝苑長廊等多元領域。
《藝術教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藝術教育》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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