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投稿建議:
①關鍵詞:一般可選3-5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中英文關鍵詞應一一對應。
②作者明確,多位作者分屬不同單位時作者與單位應一一標注,單位要求具體到科室,地市齊全,郵編正確。
③來稿之基金項目名稱、編號務必標示。
④正文一級標題為宋體,四號,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級標題為宋體,小四,加粗,兩端對齊,首行縮進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級標題按正文內容排版,僅加粗,不單獨成行。
⑤正文應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文字簡煉、通順、層次清楚。
《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是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主辦的化工學術期刊,創刊于1957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2399,國內刊號:11-3399/TQ。
該雜志以反映化工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化工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催化劑、簡訊、加工工藝、油品與添加劑、節能減排、控制與優化、分析與評定、設備及防腐、綜述等多元領域。
《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全國優秀科技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科雙高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國家期刊提名獎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Pж(AJ) 文摘雜志(俄)、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石油煉制與化工》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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