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標題,序數后用實心黑點,如“1.”“2.”“3.”,左側空二字符。
②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英文參考文獻中的書名用斜體。
③摘要的內容應包括4個要素,即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④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⑤凡在本刊發表,作者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在必要時對所投文稿進行刪改,但不影響作者觀點;如不同意刪改,請在投稿時注明。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國家法官學院山東分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4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4-3156,國內刊號:37-1430/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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