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研究·輯刊》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來稿必須是作者原創作品,若出現抄襲等侵犯他人版權之現象,責任均由投稿人承擔。
②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③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④摘要和關鍵詞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1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⑤參考文獻:應為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作者親自閱讀、與文稿主要內容密切相關的近年文獻,要求精選。
⑥文中圖、表只附最必要的,表的序號和表題置于表上,表格采用三線制(特殊情況例外);圖的序號與圖題居中置于圖下,圖中文字必須能夠清晰地顯示;請仔細核對文中表、圖中的數據,并注明數據來源。
⑦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金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等。獲得基金項目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⑧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兩格;文中獨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齊,獨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號。獨立段落的引文字體變為仿宋體。
⑨來稿本著文責自負的原則,因抄襲等原因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作者將負全責,編輯部保留追究作者責任的權利。作者請勿一稿多投。
⑩稿件如有合作作者,作者總人數不得超過3人,以投稿時的合作作者署名順序為準。審稿通過之后不得變更姓名、不得改動合作署名順序。
基本信息
《人權研究·輯刊》雜志是由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管,山東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1年,是國內政法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被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法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人權研究·輯刊》雜志欄目涵蓋政法領域多個維度,包括:人權基本理論、數據權利專欄、權利發展研究、司法人權研究、人權實證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法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法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法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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