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區語言與藝術研究》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摘要應是文中主要觀點、內容的摘錄,應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200字,中文摘要排在作者署名之后。
②本刊在收到稿件后會盡快審閱,投稿之后30天內未收到回復的作者可將稿件自行處理。
③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著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序號在正文引文處右上角用方括號內的阿拉伯數字[1][2]等表示。
④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⑤來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和前瞻性,具有較強的理論意義或實踐意義,并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單位的專家審讀。
⑥研究成果所屬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及編號同時請務必提供篇名、作者姓名、單位、關鍵詞和摘要的英文翻譯。
⑦文中圖、表只附最必要的,表的序號和表題置于表上,表格采用三線制(特殊情況例外);圖的序號與圖題居中置于圖下,圖中文字必須能夠清晰地顯示;請仔細核對文中表、圖中的數據,并注明數據來源。
⑧各層次標題序數以數字連續編碼。格式為:“一、”“(一)”“1.”,其下為“(1)(2)”,再下為“①②”,之下不宜再分。
⑨請附第一作者簡介,給出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到縣級)、職稱、學歷、學位、簡歷或研究方向等信息。
⑩自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個月內未獲用稿通知,即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一經錄用,編輯部有權出于版面需要對稿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基本信息
《民族地區語言與藝術研究》雜志是由西藏民族大學文學院;民族地區語言文字教育協同研究中心主管,西藏民族大學文學院;民族地區語言文字教育協同研究中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22年,是國內藝術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現被知網收錄(中)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藝術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民族地區語言與藝術研究》雜志欄目涵蓋藝術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民族地區語言研究、民族藝術研究、學術調研、民族地區社科項目綜述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藝術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藝術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藝術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藝術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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