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應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如出現抄襲、剽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情況,由作者自負責任。
②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是用于概括與揭示論文主要信息的,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論和意義等,或者是研究目的、主要觀點、論證過程、結論等。
③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列編號,置于文后。參照國標《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7714-2015)著錄。
④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⑤自投稿之日起,3個月內未收到處理意見,作者可改投他刊(為防疏漏,請事先與本刊聯系)。作者須對文稿的真實性負責,并聲明僅投本刊,未一稿多投。
⑥注釋:采用腳注(當頁注,“每頁重新編號”),使用小5號字(由word軟件自動生成),注釋序號使用右上標的“①”。
⑦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⑧采用電子投稿,請將電子版(Word 文檔)直接發送至郵箱,并以“作者單位+作者姓名+文章標題”命名。
⑨來稿若是各級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成果、獲獎成果的論文,請在首頁下方或文后標明。基金項目應注明項目編號。
⑩自投稿之日起,3個月內未收到處理意見,作者可改投他刊(為防疏漏,請事先與本刊聯系)。作者須對文稿的真實性負責,并聲明僅投本刊,未一稿多投。
《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是由河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主辦的教育學術期刊,創刊于201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9-010X,國內刊號:13-1259/G4。
該雜志以反映教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教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熱點聚焦、教育評價、管理研究、幼教研究、文化構建、專題述評等等多元領域。
《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教育實踐與研究(C)》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互聯網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