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財稅》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對擬刊用稿件,本刊有權進行必要和適當的文字性修改。作者如不同意,請在稿件上注明。來稿一律不予退還,請作者務必自留底稿。稿件寄出2個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或電話回復,作者可自行處理。
②正文層次標題采用三級標題(引言不編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如1、1.1、1.1.1、(1)、(2)、(3)……
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的出處,用“[1]、[2]、[3]……”編號,置于參考文獻之后;參考文獻序號應與正文中序號對應,多次引用同一文獻,在文內文獻引用上標同一序號并標明頁碼。
④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⑤本刊面向國內外學者公開征稿,來稿應主題鮮明、內容詳實、觀點明確、資料翔實、論證充分、邏輯清晰、語言文字合乎規范,有獨到創新,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實踐借鑒價值,字數10000 字以上為宜。
⑥基金獲國家、省部級及直轄市級科學基金資助的稿件請在首頁頁腳注明基金來源及編號,重要文稿可優先發表。
⑦引言是學術論文的開場白,主要說明為什么要進行該項研究工作,提出文章中要研究的問題,引導讀者閱讀和理解全文。
⑧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⑨文中圖、表隨文出現,圖一般不超過6幅。插圖切勿過大,圖中文字符號應與正文一致,圖片要清晰,層次分明。文章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
⑩來稿經本刊錄用后,均視為同意將論文的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翻譯權、匯編權等權利在全世界范圍內轉讓給本刊,若作者不同意轉讓以上權利,投稿時請詳細說明。
基本信息
《吉林財稅》雜志是由吉林省財政廳主管,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地方稅務局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4年,是國內經濟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22-1203/F,國際刊號為1007-0664,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經濟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吉林財稅》雜志欄目涵蓋經濟領域多個維度,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經濟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經濟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經濟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經濟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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