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投稿建議:
①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②文中出現的次序號,在引文末右上角方括號內注明,參考文獻著錄書寫格式、間隔符號必須按照本刊規定。
③來稿須注明未一稿兩投,曾在其他公開雜志以摘要或簡報形式發表者不在此限。
④摘要不應簡單地重復題名中已出現過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識性的介紹,不要把引言和結論中敘述性的內容,以及學科領域內常識性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評價的語句。
⑤文中出現的次序號,在引文末右上角方括號內注明,參考文獻著錄書寫格式、間隔符號必須按照本刊規定。
⑥注釋是作者對標題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頁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相一致,一律用①、②……標注。
⑦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⑧審稿:本刊實行以同行審稿為基礎的三審制(編輯初審、專家外審、編委會終審)。如作者與某位審稿人存在學術上的不同見解,可申請審稿回避。
⑨首頁內容依次為:標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作者簡介、通信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⑩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是由溫州大學華僑學院主辦的文化學術期刊,創刊于2023年,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文化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文化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華僑華人與國際移民、區域國別華文教育、僑務工作、綜述等等多元領域。
《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華僑華人學研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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