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期刊要求稿件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嚴禁學術腐敗,嚴格學術不端檢測。一旦發現稿件存在抄襲、剽竊、造假、不當署名、一稿多投等問題,將立即作出退稿或撤稿處理。
②參考文獻:在文章正文的后面,著錄格式:專著:[序號]作者(多作者只列出前3位,以后用“等”).書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任選)。
③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④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⑤表格采用三線表,并在表格上方提供中文和英文標題,居中排列。表頭中使用“量符號/量單位”,并與文中的相關術語和符號保持一致。
⑥對省部級及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投稿時提交基金項目批文掃描件并在文內注明)開辟“快速通道”。
⑦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要求寫出,通訊作者同時提供E-mail和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
⑧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別。
⑨本刊編輯部保留對來稿進行適當刪改的權利,如作者不同意,請在投稿時聲明。
⑩選用3~8個詞或詞組反映論文的中心內容,同時應翻譯為相應的英文關鍵詞。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摘要、關鍵詞的英譯置于文末。
《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是由中國政法大學生態與資源法治研究中心主辦的環境學術期刊,創刊于2016年,年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該雜志以反映環境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環境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第一篇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第二篇 應對氣候變化、第三篇 熱點研辯等多元領域。
《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環境資源與能源法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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