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化工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化工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化工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化工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來稿文責自負,依照的有關規定,編輯部保留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的權利,不同意改動者務請注明。
②論文題目:黑體4號字加粗,居中。長度在20字以內,如有副標題應在15字以內。
③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多個作者之間用分號隔開,同一作者的介紹之中不出現句號。如有通訊作者,請標明。
④參考文獻序號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表示(如,[1]、[2]、[3]……),要在文中標出序號的位置(右上角標)。
⑤編輯部收到來稿后進行登記編號,并送專家評審和主編審定,并在3個月內答復作者是否錄用。如在3個月后未得到編輯部消息,可查詢,如作者未取得錄用通知可改投它刊或自行處理。
《化工學報》雜志是由中國化工學會;化學工業出版社主辦的科技學術期刊,創刊于1923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0438-1157,國內刊號:11-1946/TQ。
該雜志以反映科技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科技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熱力學、流體力學與傳遞現象、催化、動力學與反應器、分離工程、過程系統工程、表面與界面工程、生物化學工程與技術、能源和環境工程、材料化學工程與納米技術、現代化工技術等多元領域。
《化工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科雙效期刊、中國精品科技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國家期刊提名獎期刊、中國百種杰出學術期刊、中國期刊方陣雙效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EI 工程索引(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日)、Pж(AJ) 文摘雜志(俄)、哥白尼索引(波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文摘雜志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化工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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