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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上支付;安全問題;安全策略
中圖分類號:TP393.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3)11-0075-02
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騰飛,電子商務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并逐步深入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電子商務是指在全球各地的商業貿易中,在開放的因特網環境下,買賣雙方基于B/S應用方式進行的一種商貿活動,是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活動其實是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的融合。因為有因特網的強大支持,信息流和物流實現起來比較容易,而資金流(即網上支付)因為對安全性的要求較高,實現起來比較復雜。所以在電子商務中,網上支付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正在成為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之一。
1 電子支付概述
電子支付是指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交易雙方(包括廠商、金融機構和消費者等),通過發達的因特網,使用先進的技術通過數字流進行信息傳輸,然后采用數字化的方式進行貨幣支付或資金的轉移。
電子支付方式與傳統的支付方式相比,體現出了很多優點和特征:
①傳統的支付方式采用紙質票據、紙質現金的流轉來完成支付,電子支付采用數字化的方式進行款項支付。
②相對于傳統的支付方式,電子支付更加方便、快捷、高效,而且支付費用大大減小。
③由于電子支付方式具有傳統支付方式不可比擬的輕便性,使得電子商務企業的資金周轉速度和資金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目前,國內外電子支付的工具,主要有電子現金、電子支票、電子信用卡、智能卡以及移動支付等。電子現金是最常電的一種電子貨幣,能方便快捷地實現小額的網上支付,是網上支付的重要工具。電子支票是指借鑒紙張支票的方式,以數字信息指令的形式將錢轉到另一個賬戶,從而實現轉移支付。電子信用卡是將信用卡信息存儲在特定的計算機軟件中(電子錢包),然后通過電子方式在網絡上交換信用卡信息的電子貨幣形式。
除了上述的電子支付工具以外,常用的電子支付工具還有電子零錢、在線貨幣、數字貨幣、電子錢包、在線支票等。所有這些電子支付工具,其共同的特點是將現金數字化和電子化,有利于在網絡中支付和結算。由于我國傳統銀行卡的使用比較普及,因此,目前我國的電子支付主要是依托銀行卡進行的。
實現電子支付的主要方式有兩種,一是網上銀行轉賬支付,二是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
2 電子商務網上支付存在的安全問題
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安全性風險主要源自以下兩點:一是銀行網站本身的安全性風險。二是交易信息傳遞過程中的安全性風險。交易信息的傳遞包括信息在商家與銀行之間的傳遞和信息在消費者與銀行之間傳遞。
《2012年中國網上銀行調查報告》顯示,2012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鎮用戶網銀比例為30.7%,已連續多年增長,同時報告顯示,消費者不選擇開通網上銀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安全問題。
2.1 電子商務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帶來的風險
制約網上支付的相關立法問題主要包括:電子貨幣如何發行,誰來發行;如何認定網絡銀行的資格;如何監管網絡銀行的業務等。
近些年,雖然我國相繼出臺了一些有關電子支付的法律法規,如:《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預付卡和電子現金的通知》、《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電子簽名法》等,但在相關法律法規上仍然有很大的空白地帶。首先,這些法律法規缺乏協同性,在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的時候很難找到相關的標準為用戶提供幫助。其次,這些法律法規缺乏典型的案例作為參考。一般情況下,在相對新興的領域發生法律訴訟的時候,典型案例對訴訟的判決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的情況下,更顯現出典型案例的重要性。第三,法律法規本身的缺陷。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于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明確,例如《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對未經消費者授權的電子資金交易發生時,銀行所應承擔的責任沒有限制,助長了銀行在其銀行卡章程中規定的“霸王條款”。這種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最終會導致消費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2.2 第三方支付機構帶來的風險問題
目前,有許多電子交易都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來完成。買方先提交訂單,然后將交易費用付給第三方支付機構,賣方看到買方已付費,就著手發貨,等買方收到貨物之后再通知第三方支付機構將貨款付給賣方。這期間會出現大量資金的滯留,資金滯留期間第三方支付機構會存在一個資金管理的問題,內部管理不善或是將資金用于投資都會對用戶的資金安全造成隱患。
2.3 計算機病毒、黑客等網絡安全帶來的風險問題
有一些網絡病毒通過猜測簡單密碼的方式對系統進行攻擊,為了減少被病毒破譯密碼的可能性,用戶在使用網上支付時,要盡量使用相對復雜的密碼,以提高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另外,還有一些計算機黑客,為了竊取用戶網上銀行的密碼,專門設計出各式各樣的木馬病毒,這些木馬會監視用戶的網絡行蹤,一旦發現用戶登錄個人銀行,就會自動彈出偽造的網銀登錄窗口,騙取用戶的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為用戶帶來直接的經濟損失。
2.4 商業犯罪帶來的風險問題
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出現為交易雙方提供一個安全便捷的通道,但對于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以及買賣雙方交易的目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很難監管,這就容易導致信用卡套現、洗錢、賄賂、詐騙等不法活動。
3 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安全性措施和對策
我國的電子支付業務起步較晚,目前對電子支付的監管還處于摸索階段。近幾年,隨著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電子支付已成為影響電子商務發展的主要瓶頸,只有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對策解決電子支付中存在的問題,才能保證電子商務長期的健康發展。
3.1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體系
電子商務活動是指通過網絡進行的商務活動,其本質也一種商品交易活動,所以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問題應該通過相關的法律加以保護,首先必須在法律上認可電子合同和數學簽名,確保其有效性與合法性,才能保證電子支付的安全性。《電子支付指引》、《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的相繼出臺,標志著我國電子支付業務的服務商和用戶正式擁有了可參照的法規。但相關的法規還不夠細化,相關的法律保障也不夠成熟。為了我國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健康持續發展,相關政府部門應該加快電子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法步伐,早日健全的電子支付的法律保障體系和服務支持體系。首先要對就網絡銀行安全性相關問題進行立法,如存款保險問題、控制權的法律責任問題、通訊安全問題、保護措施和爭端的適應條文等。其次要制定相關的標準,為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發展一個明確的、規范的法律環境。包括電子貨幣的發行標準、電子支付業務結算標準、電子設備使用標準等的制定。最后,相關部門要密切的關注電子支付業務的最近發展動態,及時修改和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
3.2 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
首先,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要提高準入門檻,嚴格控制牌照數量。不僅要審查支付機構的經營場所、注冊資金等硬性約束指標,更要著重審查其風險控制能力以及從業人員的素質等軟性約束指標。其次,對于現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建立風險防范監測機制和預警預報系統,適時進行監督管理。應在所有的辦法中都明確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得為客戶提供賬戶透支、現金存取和融資服務,而不僅僅在《互聯網支付辦法》中予以體現。定期分析檢查第三方支付公司報送的財務報表、重大事項報告等,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業務經營、沉淀資金、信用擔保等方面進行檢查與監督,避免網絡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3.3 構建安全穩定的系統架構
作為電子支付服務的提供商,必須能夠為交易雙方提供安全的支付平臺,確保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順利進行。第一,在應用層上,為了提高系統的實用性和穩定性,要采取相應措施,杜絕發生單一的故障點和系統安全漏洞。第二,在物理層上,為了提高數據的安全性,要建立多個物理上互相隔開的區域,重要的數據庫應保存在核心數據區,同時要使用高端防火墻來保護數據的安全。第三,在信息存儲方面,要使用特定的加密算法對數據通信以及數據存儲進行加密,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參考文獻:
[1] 金桂蘭,霍燕亭,孫秀平.電子交易與支付[M].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2004.
關鍵詞: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
1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困境
1.1保障性低
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業務集中于網絡,在網上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網絡作為開放的自由平臺,產品的所有信息均在平臺進行展示,所以部分企業,為了能夠快速獲得經濟利益,就會侵犯別人的知識產品,盜取別人的創意、包裝或是產品,網絡環境中知識產權保障性低。很多企業都以此在短時間內獲取利益,節約開發成本。
1.2影響性大
國內電子商務在發展過程中,無論從國家層面還是企業層面,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推動國家的經濟發展,在本國銷售的商品,無論是對國內企業的知識產權造成了侵權,還是對國外產品的知識產權造成了侵權,都不會受到嚴重的懲罰,導致大量創新產品受到侵權行為的打壓,很難得到持續的發展,嚴重遏制了企業和專業人員的創新積極性。但是,當跨境電子商務走出國門,再通過出售侵犯別人知識產權的產品獲取經濟利益,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中國的企業受到國際組織的制裁,不僅使企業的經濟利益受到嚴重的傷害,而且也喪失了國家的名譽,嚴重影響了本國在國際上長久持續的發展。由于以往我國無論是科技還是經濟方面都較為落后,為了能夠短期能推動經濟的發展,不惜通過模仿或侵權等行為生產山寨產品。但是,從長遠利益來看,我國必須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對創新產品進行有力維護,對于侵權行為要嚴厲懲處,才能夠形成知識產權與經濟發展之間的良性循環。
1.3缺乏監管
由于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中各方交易主體之間沒有有效性的接觸與了解,這使得對交易主體信息的核實變得困難,電子商務交易市場成為盜取知識產權的高發區。監督管理體系比較落后,在具體證據收集過程中主體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難以確定,尤其在C2C與B2C的交易模式下,相關信息的真實性難以查實,一些不法交易者可能會利用虛假信息來獲取知識產權。
1.4責任主體確認難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進出口貿易的主要類型之一,包括了眾多環節,也涉及了較多部門,包括買賣雙方企業、國家海關、電子商務平臺、物流企業等等。當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例時,無法確定唯一的責任主體,因為每一個環節都關乎知識產權的保護,都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負有一定的責任。一旦出現侵權事件,就難以核定是哪個環節出了錯誤。
2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問題的原因
2.1利益驅動
知識產權的繁榮的發展離不開整個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的共同作用,政府、貿易商、消費者等都為了各自的利益,無形中在為知識產權侵權問題推波助瀾。隨著跨境電子商務進程的不斷加快,其產生的價值不斷飆升,在此背景下有了巨大的利益空間。知識產權的政策不完善,犯罪成本低,在巨大的利益趨勢下,很多人都選擇鋌而走險。
2.2法律制定有缺陷
盡管跨境電子商務在我國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仍然處在初期發展階段,政府監管部門也希望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能充分在市場環境中參與競爭,優勝劣汰,不愿過多干預,所以對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法律監管還稍顯薄弱。(1)法律法規制定落后,針對具體司法實踐中關于在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中如何保護貿易方合法權益的具體辦法還不完善,法律監督部門沒有具體規定參照執行,造成執法困難,難以有效約束侵權者的不法行為。(2)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雙方的異地性導致監管職能單位處罰困難,異地管理不便,具體執行措施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規定。可以這樣說,目前的環境條件下對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監管既存在技術上的缺陷,也存在法律法規制度建設上面的不足。
2.3網絡技術不完善
跨境電子商務以互聯網的飛速發展為基礎,盡管互聯網已經變得越來越安全,但是網絡交易平臺很多時候仍然是不穩定的,極易遭到網絡黑客的攻擊,這是知識產權侵權高發的原因所在,給包括消費者在內的廣大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人員都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影響企業日后參與跨境電子商務的信心。所以,跨境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有賴于網絡交易安全技術的提高。我國目前的網絡環境距離這一目標還有不小的差距,尤今后需要更加積極地建設營造跨境電子商務網絡安全環境。
3構建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監管體系的建議
從我國目前對網絡知識產權的保護情況來看,與發達國家有著巨大的差距,同時也遠未達到我國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要求。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迅速,對其中知識產權保護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我國的知識產權在國際經濟形勢中不容樂觀,需要我國從立法、司法和政府職能等方面不斷完善解決面臨的問題。知識產權保護涉及多個主體,政府要聯合企業和電子商務平臺,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對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體系。
3.1對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進行專項立法
我國雖然制定了幾部關于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但是都是由各部委頒布實施,律法級別較低,內容也僅限于對法律的解釋,可操作性不強。同時,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都是由不同的部門執行,才在多頭規定和管理的現象,導致管理混亂,矛盾重重。而且,法規的覆蓋面較小,跨境電子商務的知識產權保護應然存在領域盲區。因此,我國需要對已有的法律法規進行修改、整合,結合當前的國際經濟形勢,制定系統可操作性強的法律,并形成完善的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除此之外,要建立專門的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機構,對法律的推廣和實施進行全程監管,更好的推進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的業務發展,反過來也提升國家的自主創新能力。作為政府,應該建立完善的法律機制,成立專業的執法機構,對跨境電子商務的業務進行全程干預,從根源上保護企業的知識產權。作為企業,對創新產品的研發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當產品一旦進入流通環節,企業為了能夠保障產品的創新新,維護個人的知識產權,應該時刻關注,并通過行業約定來制約其他企業的侵權行為,最終要侵權企業付出沉重的代價。作為電子商務平臺,在跨境電子商務業務中,即是服務者又是管理者。作為服務者,為買賣雙方提供聯絡、結算、擔保等服務,作為管理者,電子商務平臺要對參與交易的雙方進行嚴格審核,對商品流通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嚴格把關,對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提示和舉報,所以其對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的保護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3.2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等互聯網商業知識產權利益共享機制
知識產權雖然是為了保護發明人的個人利益,但是在互聯網的平臺下,全球的資源都屬于共享的狀態,發明人雖然擁有知識產權,但是也是以全社會資源為基礎而得出的,所以知識產權不僅是發明人的,同樣其成果也應該屬于全社會共享。為了既能保護發明人個人利益,又能實現社會利益的最大化,就需要通過建立新型的共享機制,尋找兩者的平衡點,從而促進知識產權的研發和使用。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資格核準及支付機構結售匯市場準入制度。首先要規范境內電子商務主體,將他們的信息進行備案,只有獲得進出口資格后才能從事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其次建立跨境支付業務準入機制,對運營規范、資金實力強、信用良好的支付機構發放準入資格證,進一步規范跨境交易服務市場。外匯監管機構還可以將一部分監管職能賦予支付機構,使他們承擔部分監管責任,最終實現在多方監管下外匯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有效化。
3.3加強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技術創新
電子商務平臺作為跨境電子商務的主要載體,其技術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知識產權的安全系數。電子商務平臺應該在國家相關技術部門的協助和支持下,不斷推進技術的革新和升級。電子商務平臺技術水平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侵權行為的發生幾率,即使出現侵權行為,也能夠提供快速準確的取證服務。對境內電子商務貿易主體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辦理跨境外匯收支業務做出硬性規定,將辦理跨境電子商務的相關收支數據進行標識,方便外匯管理機構對這些數據的實時監測。外匯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數據的統計與檢測,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遠程監管制度,結合定期的現場檢查,對相關情況的變化進行密切的注意,不斷提升監管的力度。同時,科技水平的提升要緊密結合國家立法內容,通過立法的更新,提升對科技水平要求,相反科技水平的提高,也要求立法隨之更新和發展。其次針對跨境電子商務的網絡化形式的犯罪,最有效地防范措施就是執法機關加大網絡監控的執法力度,建立全國性質的跨境電子商務環境監控網絡,用最新的尖端技術武裝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打擊犯罪。同時需要配備專業人員、網絡專家,既要懂前沿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又要懂保護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技能與素質來應對現代化新型網絡犯罪。要打破地域限制,實現各個管理職能部門的有效銜接,多方協調,共同來遏制知識產權犯罪的現象。
關鍵詞:個人信息泄露;個人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法;電子商務環境
中圖分類號:G2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2
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5.91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4.1%。互聯網的不斷普及,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給人們帶了很大的便利,但同時也對個人信息安全帶來了嚴重的挑戰。
一、個人信息安全現狀
在互聯網上,我們的個人信息已無處不在:互聯網上即時通訊、網絡論壇、博客、微博賬戶、密碼,電子商務交易中的會員信息、銀行賬戶信息、第三方支付賬戶信息(如支付寶)、訂單信息、快遞單信息等。但同時網絡時代個人信息安全現狀堪憂。
2011年底中國互聯網史上出現了規模最大的泄密事件,以CSDN、天涯社區等數據庫遭黑客攻擊為代表,網絡個人信息泄露事件曾集中爆發,上億用戶的注冊信息被公之于眾。2012年央視315晚會曝光國內多家銀行網上銀行失竊案,銀行內部員工被曝通過中介向外兜售客戶征信報告、銀行卡信息將近3000份。個人信息泄漏甚至已經形成了一條產業鏈,并具有泄密渠道多、范圍廣、程度深等特點。公安部于2012年2月、12月與2013年3月先后三次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組織開展打擊盜竊個人信息犯罪活動,全國共抓獲4115名此類犯罪嫌疑人,查獲近50億條被盜取的各類公民個人信息。個人信息的泄露給公眾帶來巨大困擾,輕則遭到推銷電話和垃圾短信的騷擾,重則可能由于個人隱私曝光而影響個人聲譽,甚至帶來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威脅。個人信息的泄露甚至危害國家信息安全,影響社會安定。
二、個人信息泄露原因分析
(一)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淡薄
隨著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應用的普及,不少網民熱衷于網絡論壇、博客、微博、網絡社交等web2.0應用,將個人照片、個人日志等個人信息不經意到互聯網上而沒有設置任何的訪問權限;同時需要注冊的網站會員越來越多,注冊時會不經意將不必要填寫的個人信息提交給網站,為了便于記憶,多個網站賬戶或密碼設置相似甚至完全相同,2011年底“泄密門”事件中,由于一些網民對個人信息保護的意識淡薄,將CSDN論壇等賬號與個人郵箱賬號、支付寶賬號相同,甚至密碼也完全相同,以至于因CSDN等網站服務器遭到攻擊用戶賬號密碼泄露而導致個人支付寶賬戶資金被盜甚至關聯的網銀賬戶資金也被盜。另外,在互聯網不正規的網站上下載文件、隨意打開不明身份的人發來的郵件附件或鏈接、隨意打開QQ、旺旺等即時通信工具上陌生人發來的鏈接而被掛馬,以至于造成人身或財產安全威脅。個人保護意識淡薄是造成個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之一。
(二)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
一些網站服務商或某些機構掌握著大量用戶的姓名、電話、地址、快遞單、銀行卡號甚至密碼等各種個人信息,尤其對于電子商務網站,這些用戶信息可以說是網站最大的價值所在。但一些網站或機構信息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在傳輸、存儲、使用和銷毀等環節建立起保護用戶信息的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缺乏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致使用戶的個人信息被有意或無意泄露。
2011年底“泄密門”事件中,在被黑客攻擊的網站中,某些網站服務器以明文方存儲用戶名和密碼,幾乎沒有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2012年央視315晚會的主要話題之一就是網上個人信息的安全問題,曝光了一系列個人信息泄露的案例。個人信息的泄露,在一定程度上與網站安全防護措施不力有關。在我國ICP或電子商務網站中,大多數都沒有布置SSL證書,這也就意味著一方面我們很難識別訪問的電子商務網站是否是真實的網站,而可能誤入不法分子精心設置的釣魚網站而被非法獲取自己的賬戶信息,另一方面在客戶端與網站服務器是以明文形式傳遞的,沒有進行任何加密措施。而在美國,幾乎100%的電子商務網站和政府網站都布置了SSL證書以保護個人隱私的安全。近日曝光的國內多家知名經濟連鎖酒店客戶入住信息泄露事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第三方開發的無線門戶認證系統存在技術漏洞,其認證用戶名與密碼以明文傳輸,另一方面與酒店對用戶個人信息安全的輕視、酒店信息安全管理的缺失有關。因此,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是個人信息泄露的一大原因之一。
(三)法律監管漏洞
目前我國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盡管目前我國有多部法律法規涉及個人信息保護,但這些法律法規比較零散,可操作性差、系統性不強、執法主體不明確、保護范圍相對比較狹窄,而世界上一些主要的發達國家和地區都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保護個人信息,如德國的《個人數據保護法》、美國的《隱私法》、日本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等,而我國缺乏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
今年2月,我國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標正式實施,但這部個人信息保護新國標僅是一個技術性標準,并不具有強制性,缺乏對違反這個標準的懲罰性措施,因此對于打擊個人信息犯罪尚不具有威懾性。
(四)利益驅動
近年來頻發網銀被盜事件,某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驅動下,采用“掛馬”、“釣魚”、“拖庫”等技術手段,攻擊知名網站后臺服務器或者偽裝成銀行、網購支付平臺等網站,竊取用戶的賬戶和密碼,造成網銀用戶的財產損失。近日央視曝光了快遞信息泄露事件,國內多家快遞公司快遞單信息被泄露并被非法出售,某些快遞員與一些快遞信息販賣者勾結,將用戶快遞信息賣給電子商務公司、保險公司等公司,獲取不當利益。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個人信息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個人信息交易甚至已經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
三、對策建議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對不法分子進行嚴厲打擊
針對目前我國個人信息嚴重泄露與法律監管空白的現狀,我國缺乏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從根本上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我國可借鑒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成熟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盡快制定出臺一部專門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明確個人信息的范圍及責任主體,同時制定嚴厲的處罰措施,增大違法成本,對不法分子進行嚴厲打擊。
(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
網絡服務商以及一些掌握個人信息的機構要加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克服技術漏洞,不斷完善防火墻、防病毒系統、認證系統等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同時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在存儲、傳遞、使用等環節中的安全性。
我國電子商務站以及ICP網站等相關網站應積極布置SSL證書,一方面使用戶可以更好地識別釣魚網站與真實網站,另一方面在客戶端與服務器端建立一個安全的通道,確保傳遞的信息是經過加密的從而更好地保護個人隱私的安全。
(三)加強行業自律
目前在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政府、企業、網站應充分發揮《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以及個人信息保護新國標的作用,同時借鑒美國個人信息保護采用的政府引導下的行業自律模式,加強電子商務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行業自律,營造良好的網絡信息安全環境,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的安全。
(四)提高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
在開放的互聯網環境下,提高個人安全保護意識對個人信息的保護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要保證個人電腦的安全,及時升級殺毒軟件及防火墻。其次,注冊網站會員時,注意盡量不要泄露個人重要信息,不必須輸的個人信息一定要謹慎輸入,同時設置安全度較高的登錄密碼并不定時修改,不同網站不要設置相同或相似的登錄密碼。第三,在網上下載軟件或資料時要選擇知名正規的網站下載,同時注意不要隨意打開不明身份的人通過郵件、QQ、旺旺等發來的鏈接。最后,注意盡量不要在網絡論壇、社交網站、QQ空間等we2.0站點上個人重要信息。
總之,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的有效解決,需要長期、堅定地充分運用法律和技術手段,同時不斷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并不斷提高個人與企業信息安全保護意識,從而才能從根本上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
參考文獻:
[1]李振汕.基于互聯網的個人信息保護的探討[J].網絡安全技術與應用,2009(03).
[2]彭默馨等.淺析個人信息安全問題及對策[J].保密工作,2009(03).
論文摘要:從電子商務的發展給商標權制度帶來的影響出發,分析了電子商務中新的商標侵權形式和主要的侵權行為,并對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商標的保護提出了相應的保護策略。
電子商務,是指以互聯網為運行平臺進行的商事交易活動,其基本交易流程與傳統的貨物或服務貿易相同,只是通過網絡這一媒介進行。對于商家來說,網絡是一個虛擬市場,具有巨大商業潛力。正因為網絡同樣具有信息媒介和市場等功能,所以現行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權可以延伸到網絡上,而電子商務活動中的商標使用也與傳統商標權使用存在相同之處,因此在網上發生的商標權糾紛有一大部分亦是傳統商標侵權行為。但電子商務活動畢竟與現實中的商務活動存在著區別,所以基于網絡的特殊性,電子商務環境下的企業商標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新挑戰。
一、電子商務中的新型商標侵權行為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
這是目前網絡商標侵權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域名的沖突在于,雖然商標的地域性和專屬性允許多個相同商標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商品上和平共處,但在COM域下,一個域名在世界范圍內只能為一個人所有。域名搶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侵權人故意把知名或比較知名的商標或商號大量注冊為域名,這些搶注者通常還將搶注的域名進行出售、出租或讓商標權人高價“贖回”;另一種則屬于域名注冊人與知識產權人之間的權利沖突,即域名注冊人并無故意“搶注”,是由于域名的唯一性和“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不可避免地與知識產權人發生權利沖突。這種情況雖有搶注的事實,但卻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域名搶注”。在國外,域名搶注行為的出現還要早上幾年,其中也不乏一些極具諷刺意味的事件,如域名制度創設之初負責全球域名注冊登記的機構——全球互聯網絡信息中心(Inter2NIC)的域名就曾一度被人搶注。典型的案例有:紅塔山被菲律賓的一個廠商注冊,后來在當地設廠并生產了大量的香煙并銷售到亞洲的很多國家,甚至返銷中國。最近幾年搶注中國商標比較嚴重的應是中國香港地區,在大陸比較有名的商標,例如“恒源祥”、“大寶”、“小護士”、“鎮江香醋”、“雪中飛”等都遭到搶注。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
在因特網上,處于不同服務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只要上網瀏覽者在網頁上點擊超鏈接部分(又稱“錨”),另一個網頁或者網頁的另一部分內容就呈現在用戶的計算機屏幕上。合理設置的鏈接,在網絡上都是允許的,因為鏈接技術是互聯網存在的基礎。但是,如果在自己網頁上將他人注冊商標或馳名商標設為鏈接,采用深度鏈接或加框鏈接技術,繞開被鏈接網站的主頁,這種行為就有借他人商標的知名度來增加自己點擊率和瀏覽量的“搭便車”的嫌疑。在一起涉及微軟公司的案件中,原告票務專家公司是一家在美國各地出售各類演出門票的公司,它的網站列舉了各類演出信息及相關服務,用戶可以通過電話或公司的網頁訂票或咨詢。微軟公司為在互聯網上拓展新的商機,開設了一個名為“西雅圖人行道”的網站,專門提供與西雅圖城市有關的各種服務,并且未經票務專家公司的允許,就在自己的網頁上設計了一個以票務專家公司商標為圖案的鏈接圖標指針,通過該指針,用戶可繞過票務公司的主頁,直接鏈接到訂票頁面(即所謂的“縱深鏈接”),享受其提供的各類服務。票務專家公司訴稱微軟的行為是“電子形式的剽竊”,尤其是繞過該公司的主頁的“縱深鏈接”使之大為惱火。所以在實踐中隨意使用他人的知名商標、字號、商品名稱作鏈接標志,這種鏈接行為必然會直接或間接地引發商標侵權行為。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
元標記指萬維網超文本置標語言的一種軟件參數,網主用以描述其網站,包括網主的基本情況、版權聲明及關鍵詞等這些信息訪問人是看不見的,但搜索引擎必須依靠它工作。將他人的商標用作自己網頁的元標記,將元標記埋藏于自己網頁的關鍵詞中,雖然并沒有以可見的形式使用他人的商標,但當消費者使用搜索引擎查找他人的商標時,行為人的網頁則會從搜索結果中跳出來,因此,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埋置他人的商標,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尋找時就會不知不覺地訪問該網站。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關鍵詞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電子商務中的其他商標侵權行為
此外,電子商務中還存在通過網絡廣告、遠程登錄數據庫查索、電子郵件帳戶以及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假冒、盜用他人的注冊商標推銷、兜售自己的產品或服務或在網上隨意地詆毀他人商標信譽等侵權行為。
二、電子商務環境下新型侵權行為產生的原因
(一)商標的域名搶注行為
在傳統商標法中除本國加入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外,商標權只能依一定國家的法律產生,又只在依法產生的地域內有效,只在該國范圍內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國家都不承認其他國家或地區保護的商標權。但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和電子商務的展開,商標的這種固有的地域性在逐漸減弱。又因為域名本身具有的國際性,很多從事電子商務的商家企業,為了吸引用戶的注意力將他人的知名商標注冊為域名從而產生了大量的域名搶注侵權案件。我國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也對域名搶注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對于域名的管理和規制,我國目前主要通過《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和《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來調節,但這兩部法規存在著明顯的缺陷,最突出的就是對域名的注冊采取了非常寬松的態度,域名的管理單位雖然要求用戶不得將他人已在中國注冊過的商標或者企業名稱注冊為域名,但是這些單位并不負責向商標注冊機關或者工商管理部門查詢用戶使用的域名是否與注冊商標或企業名稱相沖突,這就給搶注者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間。除此之外兩部法規都沒有提出一個完善的域名爭議解決機制,這也顯然不利于從根本上解決域名搶注問題。
(二)網頁鏈接中的商標侵權行為
在互聯網上,雖然處于不同服務器上的文件可以通過超文本標記語言鏈接起來,但通常,直接用被鏈接文件的網址作為圖標的情形是很少的。設計者常用標題、文字或標志作圖標的外表,因此,一些著名企業的名稱或商標就被用來招引用戶,從而引發網絡商標侵權。因為這種連接技術的簡單易行,而且伴隨著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地域性和時間性的日趨淡薄,這種侵權行為也逐漸成為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的主要形式。除此之外,因這種侵權行為并不直接針對特定的商品或服務,而是直接針對特定的鏈接,所以現行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對這種行為做出明確的規定,目前只能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相關條款勉強給予調節和規制。法律的滯后也是侵權行為增多的原因。
(三)搜索引擎中的商標侵權行為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跨地域、跨行業類別的使用幾率擴大,給商標權的確認、有償使用、侵權監測及實施保護其專有權的實現帶來新的困難。基于這種現狀在網頁的元標記中做文章,將他人的商標文字埋置于自己的元標記中,通過埋置關鍵詞檢索,網民在通過搜索引擎查找他人商標時就會不知不覺訪問該網頁,這種不經商標權人許可而使用商標作為關鍵詞的行為明顯構成對商標合法權益的侵犯。
三、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權的保護策略
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需要有一個相當適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環境。在我國現有法律體系中,對電子商務還沒有專門的立法。對此應當組織法律和電子商務方面的專家,根據我國電子商務和商標權實際情況,對于現行法律、法規無能為力的部分,參照發達國家的成功做法加強立法,將其納入法律管制的范疇;對有缺陷的部分,進行填補和修正。
(一)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分析
要打擊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行為,就要先確定什么樣的行為才算是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商標侵權行為,即電子商務環境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本質上講,電子商務中商標侵權行為和傳統的商標侵權行為認定沒有根本的不同,相對于傳統商務而言,電子商務只是改變了一種交易形式。但是電子商務中的商標侵權行為畢竟是一種新型的商標侵權,其構成要件主要除了侵害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以外更應該強調行為人的主觀過錯。因為電子商務中的商標侵權的歸責原則主要是過錯責任原則,因而在電子商務商標侵權責任的認定中,過錯要件是重要的必備要件之一,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或過失,即明知或應當知道其行為侵犯他人商標權仍然實施或是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的,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這樣做是為了保護電子商務合理使用商標者的合法權益,以促進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
(二)對規制電子商務環境下侵權行為的幾點建議
1.針對我國目前用于域名的管理和規制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實施細則》和《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的不足,可以作出以下調整和補充:
首先,針對域名的搶注問題。域名注冊的主管單位在接到新域名注冊申請時,應負責向商標注冊機關或工商管理部門查詢用戶使用的域名是否與注冊商標或企業名稱相沖突。其次,針對域名爭議的案件,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通過下面三種途徑解決:第一、當先注冊方與爭議方都能提供各自的商標注冊文件,證明其對該特定稱謂擁有合法使用權時,先注冊方可以繼續使用該域名,雙方可通過訴諸法律,按照法庭裁決對爭議進行解決;第二、當先注冊方不能提供、而爭議方能夠提供商標注冊文件證明其對該域名擁有合法使用權時,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可以要求先注冊方于90天內登記并啟用另一域名,而該爭議域名將不允許任何一方使用,直至雙方通過訴諸法庭并按照法庭裁決對爭議進行解決;第三、雙方達成妥協,互聯網網絡信息中心按雙方同意的解決方案執行。最后,對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涉及電子商務中域名的侵權案件,可以明確推定適用。域名侵權往往和企業的商標、商品、企業名稱相聯系,所以域名糾紛往往會和這些現存的知識產權發生聯系,從而轉化為商標權案或不正當競爭案。可以推定適用《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關鍵詞:電子商務;財務會計;對策
一、電子商務的概念及對其財務會計的影響
電子商務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一詞,是利用計算機互聯網在全球各地廣泛進行的商務交易和商務服務活動的總稱。在宏觀的角度來說,電子商務是網絡發展帶動的商務革命,通過電子手段建立了一種新型的經濟秩序,它涉及的領域從電子技術和商業交易本身,到諸如金融、教育等社會層面;從微觀上講,電子商務則是基于各種商業背景的實體,從個人消費者到企業、金融機構、政府職能機構等,利用網絡、信息技術等先進的數字化傳媒技術參與商業貿易活動。
隨著電子商務的崛起和發展,產生了信息化、自動化、無紙化的商務模式,企業經營環境發生了徹底的、革命性的變化,從根本上導致傳統的財務會計管理理論體系和會計模型受到嚴重沖擊。在電子商務的環境下,財務會計管理水平的高低與否直接影響到電子商務的前途和命運。
二、電子商務條件下財務會計出現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電子商務在我國還處于新生發展的狀態。電子商務形成了信息化、自動化、無紙化的環境,設備、運輸等曾經直接影響企業競爭力的資產在會計核算中已經不占主導地位,財務會計管理更多傾向于會計信息管理、決策分析。在不同國家,由于電子商務發展程度不盡相同,會計準則也存在國際差異。
針對電子商務,由于我國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政策,包括信息化法律、IT及電信法律、信息安全法律、計算機軟件法律及知識產權等,因此在相關案例分析以及實踐經驗中,沒有完善的法律支持將直接影響電子商務活動的正常有序進行,這必將導致一系列問題的產生,比如交易信用問題,電子數據有效性問題等等。除此之外,電子商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計算機犯罪、計算機泄密、竊取商業與金融機密等情況時有發生,給相關企業帶來了不良后果。
另外,電子商務對稅收征管也有一定影響。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經對電子商務進行了工商登記和相應的管理,但稅務登記和管理沒有跟上,新征管法對此也沒有明確規定,相當于電子商務稅收這一領域還是一片空白,稅務部門對電子商務的監控程度相對較低。
(二)傳統會計理論及模式亟待變革
傳統意義上,會計的職能包括反映、監督、參與經營決策。電子交易形式的出現使得會計信息實現了實時反映和自動處理,另一方面也造成會計的主要職能發生變化。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運用,企業的經濟活動需要接受客戶愈加細致的監督和嚴格的考驗,會計工作的形式也必須改變。同時,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企業財務資料量的擴大,對企業資金的運作狀況提出了更細致精確的標準,這就進一步要求深層次地劃分反映會計主體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各項會計要素。我們需要打破原有工作單元之間的界限,將財務、電子商務協同作用,充分發揮出財務會計的職能。
另外,電子商務的不斷趨于成熟必然推動財務實現網絡化,傳統財務將向電子財務發展。會計的基本職能將向管理傾斜。此外,必須加強對基于互聯網的經濟活動的監督,協調交易雙方利益。當前我國部分參與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其會計職能仍停留在原始狀態,傳統模式局限于信息的處理方式,沒能考慮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在電子商務的條件下缺乏合適的模式。
(三)會計從業人員素質有待強化
電子商務下財務會計的正常運作,包括財務信息的傳遞、存儲與處理大部分要利用計算機互聯網得以實現,因此要求會計從業人員除了必須具備相關網絡技術知識外,還要能熟練掌握各種會計軟件的操作及開發、設計、維護和保養。同時,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背景下,國際貿易迅速發展,企業要在競爭中生存除了了解企業的信用和財務狀況,還有必要及時了解外國企業的會計制度和財務會計發展。另外,電子商務的發展飛速,要求財務會計的工作模式需要不斷改進創新,適應時代的特點,這就要求會計人員還必須掌握相應產業的基本知識、有創新知識的能力。目前,我國會計行業門欄低,存在部分會計從業人員的文化程度不高的現象,在職會計人員專業知識薄弱,綜合素質偏低,面對競爭激烈的信息時代視野狹窄,無法滿足電子商務環境下財務會計飛速發展的要求。企業實施和發展電子商務缺乏高素質的人才,嚴重阻礙了電子商務的優化和完善。
(四)電子商務環境的信息安全問題
互聯網的廣泛應用和信息化程度的發達意味著電子商務處于一個開放的環境中,這就導致儲存和處理完全在計算機上實現的財務會計信息極容易受到非法訪問者的窺視甚至破壞。如果企業的信息管理系統存在嚴重安全漏洞,很難保證客戶信息安全,危及企業經濟活動正常有序進行。
電子商務環境下,安全危機表現為會計信息在傳遞的過程中可能被人為修改。除此以外,軟硬件故障、非法操作、計算機病毒、黑客入侵都可能導致整個網絡系統癱瘓。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電子商務活動的安全,將始終是電子商務的核心研究領域。目前,信息安全已成為良好電子商務環境發展的瓶頸,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三、解決對策
(一)加強電子商務財務會計法制建設
建立電子商務相應的法律法規是保證電子商務會計信息真實、有效、安全的重要手段。比如,會計原始憑證里的合同、票據等,目前我國的《合同法》肯定了電子商務合同的法律地位,有效內容由書面合同延伸到了電子數據的形式。然而要加強電子信息的安全有效性,還要建立更細致嚴格的制度來規范電子商務活動來保障會計原始信息的安全,比如加強網絡財務立法措施,嚴厲打擊經濟犯罪行為。加快電子商務立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電子商務環境下會計電算化的立法工作首先應規范電子商務活動,結合電子商務交易的特點,反映出交易安全的核心觀念,保證電子商務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可以完全公開、公平、公正的交易,鼓勵公平競爭;其次,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根據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特點,建立針對電子商務安全、保密的法律保障體系,嚴厲打擊計算機犯罪、黑客入侵系統竊取商業與金融機密等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財務會計電工作安全、有效進行。
針對電子商務活動中稅收缺失問題,首先要完善稅收登記制度,實施電子商務稅收的合理管理;其次要嚴格監督電子交易的稅收過程,提高稅收人員的專業素質。
(二)培養高素質電子商務下會計從業人才
電子商務的發展給財務工作的時間、空間、效率帶來了改變,財務會計人員的工作方式也隨之有了創新。互聯網的應用將會計引向電算化發展,增加了會計業務風險的同時也豐富了財務會計的形式,這些變化對會計從業人員的技術能力提出了更嚴苛的要求,企業會計要培養自身良好的自律意識、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此外,當今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在保持自身專業優勢的同時,關注企業財務信息的時效性。同時,財務人員要深入研究企業經營環境演變,不斷更新觀念,進行管理創新。另一方面,為了適應未來發展的需要,積極應對挑戰,企業必須加大對現有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注重這類人才的培養和開發,加強培訓人員對財務會計軟件的使用,確保他們能不斷完善自我,與時俱進,有效地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充分參與企業決策,為企業發展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使財務會計在電子商務時代繼續發揮其重要作用。
(三)建立多層次的綜合安全控制機制
互聯網的安全問題在全世界范圍都是信息化研究的重點。我國要在世界各國的商務信息戰中立于不敗之地,就要加強研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全面系統的電子商務安全控制產品,在技術上首先要建立更加安全可靠的財務會計操作系統,構建方便快捷的財務會計網絡,同時培訓專業的系統管理員對交易信息進行嚴格管理和監控。其次,通過設立防火墻、電子密匙系統等技術手段構筑保護屏障,保證財會信息的安全,必要時對核心數據進行備份,及時對硬件進行維護,全方位阻礙黑客入侵盜取會計信息,最大程度地防止信息失竊事故的發生,防止計算機出現故障導致信息的失效等。還可以設立權威的驗證中介,確保交易雙方的有效安全身份,建立多層次的綜合安全控制機制,在技術上保障整個財務管理系統的安全。
參考文獻:
[1]任迎偉.論電子商務對財務管理的沖擊與創新[J].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5
[關鍵詞] 電子簽名知識產權隱私權域名
一、引言
當今世界已經進入了網絡和信息化時代,電子商務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網上購物,根據報告的熱點數據分析,我國已有1.11億的互聯網用戶,網絡購物大軍達到2000萬人,電子商務交易額高達7000億元人民幣。
網絡和電子商務技術的飛速發展推動著法律法規的完善,但是還遠遠不夠。瀏覽網頁會莫名其妙的鏈接到其他的網站,在購物網站看到心愛的東西因為擔心信用卡信息泄漏而不愿在線購買等等的這些都阻礙著消費者樹立對電子商務的信心,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電子商務前進的步伐。沒有切實有效法律制度引導的電子商務必然導致誠實經營的商人和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建立既能保障弱勢方的權益又不成為電子商務發展絆腳石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成為非常迫切的課題。
二、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與《電子簽名法》
隨著《電子簽名法》的實施,電子簽名與傳統的手寫簽名和蓋章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確了電子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及電子簽名的安全保障措施,標志著我國電子商務開始結束“無政府狀態”,電子商務領域實現了革命性的突破。該法包括總則、數據電文、電子簽名與認證、法律責任和附則。《電子簽名法》規定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也就是說電子簽名就是指通過密碼技術對電子文檔進行簽名,利用電子簽名,收件人能在網上驗證發件人的身份,驗證文件原文在傳輸過程中是否被變動。我國《電子簽名法》區分了電子簽名與可靠電子簽名,后者與傳統的手寫簽名和蓋章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確了各方在電子簽名活動中的權利、義務。該法規范了數據電文,充分吸收了國際上電子商務立法的技術中立原則,排除了電子簽名在涉及人身、不動產等領域的適用。
2.《電子簽名法》與傳統法律沖突
電子簽名法是為了確認電子商務交易的效力、保證網上交易安全的法律制度。雖然這只是信息化領域法律體系中很小的組成部分,但它是我國將信息領域納入法制化軌道的重要一步。隨后公司法、票據法、證券法、拍賣法也頒布了新的版本,但這些法律和電子簽名法存在不相銜接的地方,在具體實施中甚至出現沖突。
我國《合同法》規定:要約和承諾都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同時到達要約人。但是在電子商務環境中,由于數據電文的傳輸速度極快,從而使得對其的撤回與撤銷在事實上變得不可能。這里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在電子商務中顧客可能無法及時對產品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而顧客本身處于弱勢地位,要約與承諾撤回權的形同虛設可能侵犯他們的權利。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在電子商務中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買賣變成了虛擬化的方式,消費者通過網上的宣傳了解商品信息,通過電子銀行結算,由配送機構送貨上門。消費者看不到商家,更加了解不到的商品的相關信息,消費者知情權的保護成為問題。
類似的法律沖突很多正如很多業內人士和法律界人士所言,電子簽名法的順利實施的確還需要一個過程,還有待于大量配套規章和司法解釋的補充完善。
三、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幾個問題
通俗的說知識產權是勞動者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處分、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受法律保護。Internet技術的發展使傳統的知識產權的范疇不斷擴大,域名權和超鏈接侵權問題也是當今學者共同關注的問題。
1.域名
接入Internet的每臺計算機都有一個由授權機構分配的號碼,叫做IP地址。為了方便記憶,使用一個文字IP地址來表示,叫做域名。域名不僅僅具有識別計算機地址的作用,更為重要的是,它像商標一樣,成為識別某個產品或服務的標志,是商家的“網上商標”。由于在全世界不應有重復的域名存在,因此許多企業爭奪和搶注域名。域名的惟一標識性和排他性使與域名相關聯的權利成為知識產權的一種新類型,具有與財產相類似的經濟價值。中國法律咨詢網域名被查封案,就是我國首例網絡域名作為可執行財產被司法機關認定具有經濟價值的案例。
對于域名的管理,我國《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采納和國際通行的原則,就是“先申請先注冊原則”,但并沒有十分嚴格的域名審查制度,也沒有限制注冊域名的數量。這就使得一些從事搶注域名然后倒賣他人從中漁利的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近年來惡意搶注域名的糾紛時常發生,可口可樂公司域名搶注案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是我國并沒有具體的立法來規制域名權,發生糾紛往往采用《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來調解,或者使用商標法或者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規制,沒有一定的法律強制執行的效力。美國總統在1999年簽署《反網絡侵占消費者保護法》,此法明確規定了惡意登記或使用商標、服務標示作為域名的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還有保護個人姓名被他人搶注為域名的規定。這對我國域名權保護的立法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2.鏈接
網絡鏈接是使用超文本語言編輯的文件,能夠使訪問者通過一個網址訪問不同網址的網頁。由列出的URL鏈接到一個網站主頁,就像給網站指出方向,在版權法中不是復制,因此,通向主頁的表層鏈接通常不需要得到許可。深層鏈接是在網站內越過主頁進入其他的網頁。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主頁才展示旗幟廣告和網站所有人的商標,這些廣告要根據點擊次數付給網站所有人費用,所以深層鏈接可能導致收入減少。同時,當用戶點擊深層鏈接時,計算機會自動繞過被鏈接網站的主頁,直接指向具體內容頁,此時如果網頁上沒有被鏈接網站的標志,用戶就會被蒙在鼓里誤以為還停留在原來的網站上。
鏈接技術有效的實現了信息共享,方便用戶查詢,也成為網站及商家擴大影響、進行廣告宣傳的有效途徑。但鏈接同時引發的法律問題很多,主要涉及著作權侵害、商標專用權侵害及不正當競爭等。由于互聯網上傳播的信息和作品數量特別巨大,網站間普遍存在互設鏈接的情況,要求設鏈接的網站在設置鏈接時必須承擔無限的事先主動審查義務,是不現實的。網絡服務商設置鏈接時應當履行適當的注意義務,如果明知被鏈接內容屬于侵權而不采取積極措施加以控制,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四、電子商務中消費者隱私權保護的問題
隱私權是公民的一種基本權利,是指公民的個人生活的安寧不受他人干擾。由于我國沒有在憲法中明確公民的隱私權,我國目前也沒有一部有關隱私權的法律,導致我國公民的隱私權保護只能從人格尊嚴、名譽權等方面加以考慮。網絡的虛擬環境和網絡技術使得公民的隱私權保護更加困難。
例如Cookie技術,是由Web站點創建的文本文件,存儲在用戶的計算機上。當此用戶下一次訪問該站點時,它可以自動識別,獲取有關的信息,例如瀏覽喜好,瀏覽情況等。早期這些信息不可以對第三者公開,但是隨著互聯網發展競爭加劇,一些專門從事網上廣告業務的企業開始漠視這樣的約定,任何人只要點擊了他們在各個網站上的廣告,就會收到他們送來的cookie,還利用跟蹤作用整理網民瀏覽習慣的詳細資料,調整廣告策略。由于訪客資料是一筆寶貴財富,某些經營困難的網站甚至會將這些收集來的資料打包出售,以此牟利。
網絡技術的發展對個人數據和信息造成嚴重威脅,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法律制度針對電子商務有關的個人數據進行保護,在這方面仍是一個空白。美國的《兒童在線隱私權保護規則》規定了網站經營者向13歲以下的兒童收集信息前須向兒童的父母提供隱私權保護政策通知。歐盟1998生效的《關于個人資料的處理和自由流動的保護指令》把網絡隱私權的保護問題包含在個人資料隱私權的保護中。1997年生效的《電信領域個人數據和隱私保護指令》確保了涉及電信部門個人數據處理時隱私權的保護。這些法律規則都可以為我國電子商務中隱私權保護立法提供借鑒和幫助。
五、結束語
醫藥電子商務,即采用數字化電子方式進行涉醫或藥的商務數據交換與贏利性經濟業務的活動,主要指憑借互聯網技術完成商務交易,包括通過互聯網買賣藥品和提供醫藥信息服務等。這里所謂之“醫”和“藥”的具體內容與范圍,都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如“醫”,可以是醫訊的在線與獲取;“藥”則指藥品,此外還包括醫療器械、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對于電子商務的教學,已得到了廣泛的豐富與發展,其中不乏可鑒之處。而事實上,醫藥行業引入電子商務技術也非一朝一夕,其得到廣泛應用的客觀現實,對于教學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然而,當前的醫藥電子商務教學,無論其課程內容的選取、方法的采用,還是教學模式構建和學業考核等,都存在與傳統教學、其他行業的電子商務教學太多雷同的現象。雖然文字表述上顯見其異,但本質上的區別十分有限,甚至相互拷貝。具體表現在:
(一)概念表述難見本質之別
有關醫藥電子商務的概念表述不在少數。國家藥監局于2000年6月26日《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已廢止),其中曾提出“藥品電子商務”概念,明確它“是指藥品生產者、經營者或使用者,通過信息網絡系統以電子數據信息交換的方式進行并完成各種商務活動和相關的服務活動。”[3]2005年9月29日,再頒《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指出“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藥品(包括醫療器械、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務的電子商務活動。”[4]學術界中,較早有沈陽藥科大學陳玉文教授提出“醫藥電子商務是指以醫藥商品生產者、醫藥商品經營者、醫療機構、醫藥信息服務提供商、保險公司、銀行等醫藥商品交易活動的參與者,通過互聯網絡系統以電子數據信息交換的方式進行并完成的各類醫藥商品的交易和服務活動。”[5],也有“狹義上講,醫藥電子商務系統是指醫藥企業、消費者、銀行(金融機構)、政府等在互聯網和其他網絡的基礎上,以實現醫藥企業電子商務活動為目標,滿足醫藥企業生產、藥品銷售、稅務等生產和管理的需要,支持企業的對外業務協作,從動作、管理和決策等層次上全面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為企業提供商業智能的計算機系統。”[6]等。上述各家從不同角度較好地對之進行了闡述,對于學界具有很強的指導、啟發與借鑒意義。然而,通讀更多學界其他的觀點,不難發現存在的問題,如多在既有大類“電子商務”概念基礎上冠以“醫藥”為前綴,而少有對“醫藥電子商務”固有本質性內容的理解與準確闡述,有的甚至游離醫藥自身固有元素。一個原始而不乏實用的鑒別方法,即是去掉“醫藥”二字,原本只針對“醫藥電子商務”的界定,依然可以用之于對“電子商務”的描述。
(二)內容選取停留在“醫藥”與“電子商務”層面
概念表述淺層面的結果直接導致其后之具體內容構成表現為簡單的“醫藥+電子商務”,兩者并沒有得到充分的有機揉合與生成。只是生硬地把兩塊內容切割與粘合,缺乏嚴密的邏輯性與系統性。常見的表現是,前半部講述電子商務,后半部闡述醫藥知識;或者是“電子商務”中置換原商品為“藥品”,但又缺乏對“藥品”固有特性的明確區別。
(三)教學模式與方法缺乏“醫藥”元素
電子商務教學固然有其共性,但反映在不同行業則自有其個性表現。醫藥行業引入電子商務技術,其在教學上顯然也存在此一情況。然而,在今天卻體現并不充分,甚至被弱化。因此,對醫藥行業的電子商務應用及其在教學上諸方面表現的探討與研究,無論對于該課程建設與教學開展,還是對于整體醫藥教學的思考,都具有鮮明的啟發與現實意義。
二、課程基本內涵特色:“專”“適”兼顧、“仿”“真”合一、“多元”并進、立體考評
醫藥電子商務教學旨在服務于醫藥行業、為醫藥行業培養熟練應用電子商務技術的技能型人才。但基于行業需求本身固有的不確定性,制定教學與培養目標時必須考慮到對行業外崗位的適應性。因此,基于行業而不拘泥于行業的教學設計勢成必然。這在客觀上決定了本課程的教學特色。具體表現:
(一)內容選取“專”“適”兼顧
教學內容的取舍主要決定于社會經濟的實際水平。目前環境下,醫藥行業引入電子商務技術已然成趨,且日益深入。從醫藥企業間的藥品招投標到藥品在線零售,從醫藥信息服務到醫療器械在線交易,乃至醫藥行政電子化,無不涉及電子商務領域。因此,從理論上講,對于從業人員的要求也必然達到能熟練且專業應用電子商務技術,同時要充分了解并掌握相關法律法規。此其一。其二,學校教育與專業培養理論上可以預期學生的職業走向,也應該有符合社會需求的職業規劃與設計。然而,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變化,必然會隨時偏離既定教學目標,這在較大程度上影響與制約學生的就業領域。因此,作為教學,兼顧行業內外職業需求,關注其變化與發展,顯得必要而且必須,也是學校教育的固有規律。鑒此,醫藥電子商務課程內容的選取,應該是“專”“適”兼顧。“專”者,充分體現醫藥行業元素,緊扣行業內職業崗位與能力要求,教學直接致力于行業之需;“適”者,則同時需要拓展行業外領域,對于非醫藥行業的相關崗位需求與能力要求,同樣需要引入課堂教學,以最大程度拓展學生的職業適應面。唯其如此,課程建設方顯無限生機。本課程在建設中,通過多方調研與訪談,針對高職高專總體培養目標,以一線崗位為主線梳理并形成以下內容:1.電子商務崗前理論知識準備。包括兩個任務:一是電子商務認知與電子商務基本模式及其流程;二是醫藥電子商務認知與基本模式。前者側重就業“適”應面,后者突出“專”業面。該部分主要闡述相關理論知識,以可以達到著力支持后期崗能訓練為上限,結合真實案例適當拓展。2.醫藥電子商務上崗技能實務。根據企業調研,基本梳理出醫藥產品網絡業務專員、醫藥產品網絡營銷員、醫藥信息管理業務助理、網上藥店建設工程師助理四個崗位,并分別依據崗位能力要求重組課程教學內容,形成16個任務。如業務專員的教學任務包括:消費者網上購藥、醫藥產品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制藥企業的原材料采購與政府采購等)、醫藥物流在線申請、網上藥店經營與管理、藥企產品信息與維護、醫藥物流構建與維護等。3.醫藥電子商務崗位能力應用。該部分主要與醫藥企業在線業務合作,校企雙方共同規劃與設計頂崗實訓項目,并嚴格按企業要求完成業務流程。最終由雙方指導教師共同評定成績,側重實際業務能力與業務執行過程的科學性。4.法律法規融入整個商務流程的能力養成。上述內容在施教過程中,處處體現法律法規要求。如業務專員的網購藥品,只允許是非處方藥(OTC);藥品信息的企業必須具備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及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和信息服務資格證等法定要求。因此,互聯網上的涉藥交易與服務,無不需要從業者具備熟練且準確適用法律法規的能力。
(二)教學方法“仿”“真”合一
在方法的采用上,充分體現網絡技術與當代學生特點,具體、直觀、簡潔、實用得到最大限度的表達。因此,在具備足夠理論知識的前提下,讓學生在充分參與中理解、深化并熟練掌握。為此,課程建設與醫藥企業深度融合,課堂教學積極引入醫藥類企業的文化內涵,定期聘請行業專家來開講座。企業方與校方(教師和學生)不斷交流,同思教學內容與方法,共建教材與教學平臺,共享企業與學校資源。學生則具雙重身份,在校是學生,在崗則是員工。這樣,學生在校以“學”與“仿”為主,在第一時間接觸并了解醫藥企業文化與環境;在崗則進入真實崗位,以完成業務為主,在第一線接受技能檢測。由“仿”而“真”,由“真”再“仿”,達到“仿”“真”合一。學生學得生動、直觀、實用,企業則從中直接獲益,實現“雙贏”。
(三)學習途徑“多元”并進
在教學安排上,首先通過課堂教學,且融入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考證要求的知識和技能,使學生能夠在完成課程的同時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在此基礎上,利用第二課堂,以各級不同等次的學科專業競賽為載體,積極組織與推薦學生參加全國和省級創業與電子商務大賽;然后再指導學生逐步走向電子商務創業之路。這里,更多的是跨行業的訓練,但需要在每一“元”中具體到醫藥特征,使學生在比較中更深刻地理解同樣的方法應用在醫藥行業卻會有更多的特殊要求。
(四)學業成績立體考評
在教學評估方法上,本課程嘗試構建“縱橫交叉”機制:縱即評估主體從學生自測、團隊考核、企業教師到校內教師總評———考核主體多元化;橫即平面化,從理論知識、操作技能的定量考核到在企業中完成醫藥電子商務項目的定性考核,多途徑、多側面測評———考核手段多樣化。縱與橫結合,形成“學生自測、團隊考核、教師總評;書面考試、上機作業”立體式評估體系,旨在改進考評的全面性與公正性。醫藥電子商務做得是否成功,其實很難以理論分數示之,也不能以消費者是否獲得藥品或服務為終結。重要的是通過電子商務技術實現的醫藥產品銷售與服務,是否真的使消費者的健康受益,如獲得安全用藥的正確知識,買到對癥的藥品,或是得到在線專家的專業指導等。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是成功的,考評無疑應該得到通過。顯然,這不同于其他行業的電子商務。
三、課程特色教學的構建與實施:“多多”益善
筆者自2007年開始主持構建醫藥電子商務課程體系,經過近4年的不斷學習與探索,先后于校級精品課程走到省級精品課程、國家級精品課程。逐步形成了“考核方式多級、模擬平臺多種、學習方法多途”(即:三級考核、四種模擬、六重學習)的“多”性課程特色:
1.三級考核由學生、專家、教師分別主持,大大提高公正、公平與公開,最大限度保證考核的客觀性。改變傳統考核重形式、輕實效;重管理、輕過程,導致主觀有余、客觀不足的現象。
2.四大平臺從模仿到獨創、由單一到綜合層級遞進,大大增強學生對機理的理解與掌握水平,以及對技能的養成與應用能力。通過“勞動部電子商務師培訓鑒定系統(即認證平臺)”完成通用電子商務技術的教學,利用與企業合作開發的“醫藥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和“醫藥電子政務系統”完成醫藥行業的電子商務技術與醫藥電子政務教學,利用“電子商務開發平臺”完成對商務網站開發理念、主要商務功能及技術等教學,以此夯實操作技能。
3.六重途徑重復同一知識與技能,大大提高學生掌握與鞏固的程度,同步激發學生極大的學習熱情。課堂學習、學科競賽、創業實踐三位一體,使“教、學、做、證、賽、創”六重途徑系統化、連貫化,形成相互支撐、互為驗證的教學鏈,實現學生對課程的不間斷學習,理論與實踐結合的不斷深化,達到教、學、做結合,培育既懂流程作業也具一定創業能力的綜合人才。實施過程中,課程總體設計以“學有專長、緊合崗位”為理念。學有專長,意即經過學習后可擁有較強專業特長;緊合崗位,則指所持專長與當前職業崗位能力相適應。因此,本課程內容選取市場化,教學以“實踐操作技能培養”為主;同時課程教學兼顧電子商務的通用性和醫藥行業的特殊性,使學生具有一定的職后遷移能力和發展能力。概括而言,(1)以市場需求為基礎選取課程內容;(2)以軟件平臺為依托組織教學;(3)教學、考核方式開放化。與傳統教學思路相比,主要有以下改變:(1)從單一依托理論課本到與企業合作共同設計工作任務,充分體現職業性、應用性;(2)從虛擬平臺到實際創業,學中做,做中學,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3)從所學非所用到“亦工亦學”,升化“教”、“學”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