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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治工作方案精品(七篇)

    時間:2022-02-23 07:38:2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綜治工作方案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作。

    篇(1)

    按照環保局《關于繼續加強煤炭經營管理、深化精煤推廣工作的通知》(發號)文件精神和9月14日保局會議精神,為進一步規范煤炭場,認真落實精煤推廣政策,經研究決定在進城的主要路口設立煤炭檢查站,對轄范圍內的煤炭經營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具體方案如下:

    一、成立轄煤炭場管理領導小組:

    下設煤炭場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工作人員交警2人、公安局1人、法院4人、環保局8人。

    二、具體措施

    1、對煤炭經營企業的管理

    (1)凡取得《煤炭經營資格證》,且注明經營地點在呼的企業須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在經營煤炭;

    (2)凡取得《精煤零售點經營資格證》的個體戶,僅限于供居民購買精煤;

    (3)在經營煤炭的企業,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煤炭經營管理辦法》、《煤炭管理暫行規定》(民[]號)、《人民政府關于推廣使用精煤的通告》(發號)、《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和環境保護的其它管理規定;

    (4)在的煤炭經營企業必須納入環保局煤炭經營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發行“精煤準運證、“三聯單”、“煤質監測”、“銷量統計”等管理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場地經營和儲存煤炭。

    2、對用煤戶的管理

    (1)駐所有用煤戶必須按政府的要求使用精煤,確因工藝需要,須配燒常用煤的用戶,必須經環保局批準,按有關規定辦理;

    (2)用煤戶必須與合法煤炭經營企業簽訂購煤合同,在接受檢查時應出示與購煤量相符的“煤炭交易場購銷單”(簡稱“三聯單”),按規定接受煤南檢測,并交納檢測費;

    (3)凡違反規定使用煤炭的用戶將依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3、對運煤車輛的管理

    (1)運煤車必須嚴格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持有相關準運證、煤票等有關手續,并經煤質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篇(2)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華綜辦4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全縣綜治工作“保市優、保省優、保國優”工作目標,實行“四結合四為主”的考核辦法,即堅持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以平時考核為主;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以暗訪為主;考察工作量與工作績效相結合,以工作績效為主;基礎業務考核與考察群眾安全感相結合,以群眾安全感為主,加強綜合治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實切實提高民調滿意度,維護教育大局穩定,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二、組織機構

    成立組織負責機構,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工作目標

    提高教育系統民調滿意度,確保民調結果進入全縣先進行列。

    四、民調內容

    1.目前治安狀況;2.學校及所在鄉鎮(街道)治安狀況變化趨勢;3.入室盜竊現象;4.盜搶機動車現象;5.公共場所扒竊現象;6.搶劫、搶奪現象;7.吸毒、販毒現象;8.地痞、地霸惡勢力違法犯罪現象;9.聚眾賭博現象;10.賭博現象;11.對公安干警的評價;12.對法官的評價;13.對檢察官的評價;14.對司法行政干警的評價;15.對其他黨政干部的評價。每項測評分為好、較好、一般、較差(較嚴重)、差(嚴重)等五個層次。

    五、民調方式

    1.聽取匯報;

    2.查閱資料;

    3.電話調查;

    4.上門暗訪。

    六、民調結果運用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綜治民調占30分,民調工作考核分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考核,上半年度占40%,下半年度占60%。縣教育局將按華綜辦[2010]04號文件的規定,定期組織民調測評,并通報情況。對半年度考核排名倒數1—5名的單位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對半年度考核末位1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實行誡勉談話;全年考核排名最后一名且在80分以下的實行“一票否決”,末位2至5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實行“黃牌警告”。城關地區綜治民調單獨考評的學校在縣直單位中半年度排名100至105名的掛牌整改,105至110名的誡勉談話,年度排名最后1至2名的“一票否決”。

    七、具體要求

    1.各鄉鎮中學、縣直學校要成立相應的民調工作班子,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2.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鄉鎮中學、縣直學校要采取向學生家長發放以創建平安鄉鎮(社區)為主題的公開信、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窗等形式宣傳綜治民調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和科學性。要正確引導廣大教師,讓每一位教師作好參與調查的準備。:

    篇(3)

    一、整治目標

    在全區道路門店招牌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對全區次干道、小街巷臨街店招店容全面進行整治。使店招設置規范、整潔、美觀,符合《門店招牌設置規范》的相關要求,使店招店容符合城市街區文化背景要求,與街區功能定位、建筑物設計風格和城市景觀相協調,以整潔的城市容貌、良好的街面秩序、文明的城市形象、一流的城市風貌喜迎“七城會”的召開。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店招店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順利開展,根據整治工作需要,成立店招店容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三、整治內容

    (一)店招牌匾

    1、實行一店一牌、一單位一牌(道路交叉口兩側同時開門的可分別設置招牌);

    2、店招只能在臨街建筑物一層門楣以上、二樓窗檐以下位置設置,有條件的應進行美化、亮化;

    3、同一建筑物設有多個門面的,門店招牌設置應當統一規格,要求上下一條線、伸出一個面,做到整齊、美觀。主要繁華商業街的店招設置可根據自身品牌特色和所處地段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但必須與周邊環境相和諧、突出一街一景;

    4、影響建筑采光、通風和消防功能的招牌必須拆除;

    5、招牌的底部距離地面不少于2.4米,高度、寬度比例與建筑物相協調;

    6、大型商業門面或大型綜合寫字樓,駐區內單位標牌不得在臨街外墻設置;

    7、店招用字規范、字跡清晰,無殘缺及錯別字、少字,整體觀感良好。

    (二)店容店貌

    1、不得在臨街店面的外墻面及玻璃門(窗)懸掛、張貼宣傳畫或宣傳標語;門體、窗體、墻體保持整潔與原建筑風格相統一;

    2、不得懸掛各類布幔、條幅、小燈箱;

    3、各類電線、通訊線纜等必須整理整齊,從門店招牌背后穿過,不得;

    4、臨街店面不得私接自來水管、水龍頭,下水不得外溢;

    5、臨街門店一律不得設置遮雨陽篷;

    6、沿街設置空調外機支架不得占用人行道,冷凝水不得直排,頂端無垃圾、雜物;破舊或喪失功能的及時拆除;

    7、及時清理各類涂寫、刻畫、張貼的垃圾廣告,對建筑物外立面實施“刮胡子洗臉工程”,與經營業(店)主簽訂門前管理責任制,落實誰經營、誰受益、誰負責的制度,推行長效管理。

    (三)立面整治

    臨街建(構)筑物立面,按轄區管理原則,建(構)筑物立面應保持清潔,不得亂貼、亂畫、亂吊、亂掛,凡不符合《門店招牌設置規范》的單位標識全部拆除,切實保持原建筑物風格,有條件的應定期對城市建筑物立面進行清洗。

    四、時間安排

    按轄區管理,先次干道,后小街巷的原則上,整治時間自5月7日至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組織機構保障。這次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為各街辦(管理處),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組織,盡早落實店招店容整治的工作責任,加快全面推行店招店容整治工作。市整治辦將實行每周一報,每半月進行排名的方式進行督查評比。

    2、制定工作方案。各街辦(管理處)要對整治范圍內的店招店容情況進行調查摸底,逐店登記,弄清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根據整治要求和各轄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確定整治任務和進度要求。

    3、搞好規劃設計。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各街辦(管理處)要逐條路段、逐棟建筑進行清理界定,根據所在片區、路段和建筑物特征,按照《門店招牌設置規范》和相關法規進行規劃設計,做到店招店容符合《門店招牌設置規范》,與建(構)筑物協調。

    篇(4)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區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工作思路,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結合實際,圍繞瘦肉精整治關鍵環節,落實監管責任,完善監管機制。

    (二)工作目標。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瘦肉精”違法犯罪行為,規范生豬、肉牛,飼料的生產經營,杜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詳見附件瘦肉精品種目錄),建立健全“瘦肉精”全程監管工作機制,促進畜牧業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二、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瘦肉精”源頭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鹽酸克倫特羅、沙丁胺醇等可能作為“瘦肉精”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嚴格實施處方藥管理制度,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加強對有關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嚴禁向飼料生產企業、生豬養殖戶等銷售可能添加于飼料的藥品。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制定嚴禁生產、銷售萊克多巴胺的辦法,會同質監部門加強普通化工企業監管,對萊克多巴胺的生產進行全面清查,嚴肅查處違法生產行為。農業部門要加強對獸藥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生產“瘦肉精”行為。各鎮(街辦)、相關部門(單位)要對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開展全面排查,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瘦肉精”的企業和黑窩點;要加強對“瘦肉精”銷售活動的監管,嚴肅查處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違法銷售“瘦肉精”的行為,切斷地下銷售鏈條。公安部門要根據相關部門提供和掌握的線索及相關證據材料,對非法生產經營“瘦肉精”犯罪行為立案偵察,并堅決予以打擊。

    責任部門:各鎮、街辦,區農糧局、市藥監局直屬分局、區工信局、市公安局分局

    (二)飼料生產銷售環節整治。農業部門要會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所有生豬飼料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整治排查,重點檢查飼料生產許可證、生產過程、企業貨倉貨庫、原料進貨、檢驗記錄和銷售臺賬等,加強飼料監督抽檢嚴禁生產銷售“瘦肉精”飼料;對在飼料生產過程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企業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責任部門:區農糧局

    (三)養殖環節整治。農業部門要加強對養殖場(戶)的巡查,定期對本區域范圍內的所有養殖場(戶)進行拉網式大檢查并登記備案,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如實記錄商品飼料、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并保留相關憑證;建立活畜出欄無“瘦肉精”承諾制度;加強對養殖場戶技術指導與服務,提高其科學飼養水平;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對規定期限內主動上繳的養殖場戶免予處罰;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在養殖環節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行為。

    責任部門:區農糧局

    (四)收購販運環節整治。農業部門要對所有販運企業、合作社和經紀人進行一次排查登記,把收購販運企業、經紀人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會同工商等部門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所有收購販運企業、經紀人的基本情況,并登記造冊,存檔備案并納入管理,督促其建立相關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信息記錄制度;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活畜加強監督檢查,發觀含“瘦肉猜”的活畜要及時監督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實施無害化處理;農業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活畜收購販運經紀入兜售“瘦肉精”和收購販運“瘦肉精”檢測不合格活畜行為。

    責任部門:區農糧局

    (五)屠宰環節整治。商務部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管理和對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對所有定點屠宰廠(場、點)進行全面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生豬進場檢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產品召回、無害化處理等肉品質量安全制度。農業部門要嚴格檢查屠宰企業有關“瘦肉精”檢測合格記錄憑證,對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對“瘦肉精”抽檢不合格的生豬,配合商務部門監督企業實施無害化處理。商務、農業部門要會同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屠宰企業收購宰殺含“瘦肉精”生豬等違法犯罪行為。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區農糧局

    (六)加工環節整治。質監部門要對以肉為原料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全面監督檢查,會同公安都門嚴厲打擊使用“瘦肉精”肉品等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責令企業整頓直至吊銷生產許可證。質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巡查,深入開展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和出廠記錄制定,嚴防“瘦肉精”肉品流入市場。

    責任部門:區質監局

    (七)流通環節整治。工商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和執法力度,監督肉制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依法嚴厲查處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肉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銷售“瘦肉精”肉品行為,發現“瘦肉精”和“瘦肉精”肉品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和相關監管部門。

    責任部門:區工商局

    (八)餐飲服務環節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餐飲單位尤其是小型餐飲單位、學校食堂、建工食堂等重點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監督抽檢,督促嚴格執行肉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采購的肉品來源合法,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品的行為,發現“瘦肉精”肉品及時通報公安和相關監管部門。

    責任部門:市藥監局直屬分局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6月)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區范圍內部署“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各鎮(街辦)、相關部門(單位)制定具體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定各階段具體工作重點和工作內容,迅速部署開展整治工作。

    二是開展普法宣傳。各監管部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鼓勵群眾舉報生產、銷售“瘦肉精”行為;結合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動,向相關生產經營主體大力宣傳查處“瘦肉精”有關法律法規和專項整治內容,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提高遵紀守法意識。

    三是清繳公告。區農糧局會同有關部門清繳“瘦肉精”公告,限于年6月30日前主動上繳“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飼料、肉品的免予行政處罰,以養殖場戶和收購販運經紀人為重點,組織開展“瘦肉精”清繳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6月—年1月)

    一是開展執法檢查行動。各監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排查登記表,對所監管的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記檢查情況,并將排查登記表存檔備查。排查率應達100%。

    二是簽訂《承諾書》。各監管部門制定相應監管對象的《承諾書》,組織各地結合監督檢查,督促、指導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逐一簽訂《承諾書》,承諾不違法生產、購買、使用“瘦肉精”,不使用“瘦肉精”飼料養殖豬、牛等,發現有關“瘦肉精”線索及時報告等。

    三是開展監督抽檢。各監管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結合年風險監測和統一抽驗,將“瘦肉精”抽檢作為重點抽檢內容,制定具體監督抽驗計劃,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檢測范圍,對不合格樣品及線索要追根溯源,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四是嚴查違法案件。結合監督檢查和抽驗情況,對違法生產銷售“瘦肉精”、在飼料生產中添加“瘦肉精”、使用“瘦肉精”飼料養殖牲畜、以及采購和使用“瘦肉精”肉品的,要徹查到底,深挖源頭,依法從重懲處。

    (三)總結階段(年2月)

    區農糧局按照農業部等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檢查驗收辦法,組織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考評。各鎮(街辦)、相關部門(單位)要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自評,將有關工作資料收集匯總,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區“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部門為區農糧局、區監察局、市公安局分局、區工信局、區衛生局、區質監局、區工商局、區商務局、市藥監局直屬分局,聯席會議由區農糧局負責牽頭組織,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農糧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和工作信息收集、分析、上報等工作。各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落實各項具體工作措施。監察部門要強化行政監察和問責,對監管中的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二)加大打擊力度。各鎮(街辦)、相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執法檢查,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嚴肅查處“瘦肉精”違法行為;對含有“瘦肉精”的飼料和肉品一律實行深埋、焚燒等無害化處理,所有損失由違法生產經營人員承擔;各部門發現“瘦肉精”和含“瘦肉精”牲畜及肉品線索,須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農業部門,農業部門要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部門和公安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的機制,發現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或者含“瘦肉精”的飼料及供人食用的動物、肉品的,偽造檢驗檢疫合格證書的,以及發現明知是使用“瘦肉精”養殖的動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務,或者銷售其制品的,在掌握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材料后要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追訴;公安部門對投訴和各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瘦肉精”案件線索,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察,對影響重大的進行掛牌督辦。檢察機關對涉嫌犯罪但不依法移送或者立案查辦的,要依法予以監督糾正,并強化跟蹤監督,確保案件及時偵查終結。

    (三)健全長效機制。加強調查研究,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健全工作制度。抓緊制定畜牧養殖、收購販運、屠宰環節“瘦肉精”監管辦法,制定活畜養殖、屠宰、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生產經營主體“瘦肉精”檢驗制度,推動建立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規范企業管理,健全誠信和自律機制,落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篇(5)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科學發展上水平”的總基調,按照抓重點、攻難點、出成效的總體思路,對開展道路環境集中整治,著力解決亂搭亂建、亂堆亂放、亂擺亂賣、亂貼亂掛等影響整體形象的突出問題,改變臟、亂、差現狀,提升道路整體環境,為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二、方法步驟

    環境整治堅持“長短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近期利用一個半月的時間,著力解決道路兩側臟亂差的問題,建立干凈、整潔、規范的經營秩序,達到美化、凈化、綠化的要求。遠期結合宅子片區和南關片區開發建設,對現有道路進行拓寬改造,拆除道路兩側破舊房屋,合理規劃道路兩側產業布局,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打造南部景觀大道。

    近期工作時間安排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發動階段(5月16日--5月23日)

    區政府召開環境綜合整治動員會,對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責任,細化任務。相關街道鎮各抽調4名工作人員和1輛巡查車,沿開展集中宣傳行動,利用發放宣傳材料、下發整改通知等方式,告知經營業戶整改內容和要求,提高廣大群眾的城市環境意識和文明意識,取得市民和社會各界的廣泛理解和支持,激發廣大群眾參與整治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自行清理拆除階段(5月24日—5月31日)

    在前期宣傳和發放整改通知書的基礎上,鼓勵違規經營業戶自行清理整改,有關街道鎮要挨家挨戶做動員工作,爭取違規經營業戶的支持,通過業戶自行整改,減少集中清理階段的工作量和經營業戶的損失。

    (三)集中清理拆除階段(6月1日—6月20日)

    從各有關街道鎮、部門抽調人員組成集中整治隊伍,對規定時間內未自行清理整改的各類亂搭亂建、亂擺亂賣、亂堆亂放及亂貼亂掛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對于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通過集中整治予以解決,做到不留空檔、不漏死角。

    (四)鞏固提升階段(6月21日—6月30日)

    在清理整治的基礎上,對沿街墻面進行粉飾包裝,有條件的路段設置綠化帶,從根本上防止反彈。同時,各相關街道鎮、社區村要研究長效管理的辦法,鞏固整治成果。

    三、具體任務目標

    (一)拆除亂搭亂建

    整治內容:拆除沿線各種外接棚廈,查處扒窗改門、外擴等各種私搭亂建和違法亂建行為,拆除各類隨意搭建的簡易小商鋪;拆除有礙市容觀瞻的實體圍墻(柵欄)。

    整治目標:實現路段兩側無違章棚廈和其它影響市容觀瞻的臨時建筑物,堅決控制違法建設的發生。

    (二)規范亂擺亂賣

    整治內容:對道路兩側店鋪的商品外擺、占道經營、亂設小攤點等現象堅決予清理;建材市場、舊貨市場和廢品收購點,對無合法經營手續的,堅決予以取締,對有合法經營手續,但嚴重占壓紅線、有礙觀瞻的集中清理,退路進店經營。

    整治目標:實現無亂設攤點、店外占道經營、無馬路市場,道路兩側的建材、舊貨市場和廢品收購點得到徹底治理,無占壓紅線經營,無有礙觀瞻現象。

    (三)清理亂堆亂放

    整治內容:徹底清理道路兩側沙堆、石堆、瓦堆等建筑垃圾,清理農田垃圾和生活垃圾。

    整治目標:實現無建筑材料亂堆亂放、無垃圾隨意亂倒亂堆現象,設置垃圾集中收集點。

    (四)整治亂貼亂掛

    整治內容:拆除路段兩側影響市容的不規范牌匾,規范和拆除影響市容的樓頂廣告牌匾,拆除門窗以上至樓頂部位的牌匾和門窗以下兩側的不規范牌匾,清除櫥窗、墻體上影響市容的亂貼、亂掛、亂寫、亂畫,清除各類落地燈箱。

    整治目標:實現道路兩側廣告牌匾統一規格,統一設計,做到顏色、字體總體一致,達到一店一匾,整齊美觀。

    (五)進行美化綠化

    整治內容:沿途相關街道鎮在清理整治的基礎上,對沿街墻面進行粉飾包裝,對具備條件的路段,壘砌路沿石,設置綠化隔離帶,從根本上防止反彈,鞏固整治成果。

    整治目標:實現“三季有花、四季常綠”,道路環境整潔、規范、有序。

    四、責任分工

    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以街道鎮為主,部門配合、分區域實施。

    有關街道鎮及村(社區):是環境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說服動員、組織實施和推進落實;街道鎮負責建立起本級及村(社區)關于環境綜合整治的長效管理機制,安排專職專人,落實管理責任。

    區城管局:負責牽頭對整治工作的協調、調度和考核,配合參與整治行動。

    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查處違法占地行為和用地性質,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占地行為。

    規劃監察支隊:制止和拆除違法建設的執法主體。負責對違法建設的發現、查處,負責下達拆除的有關手續,組織和參與違法建設拆除行動。

    區愛衛辦:配合整治道路兩側的環境衛生工作,負責道路兩側環境衛生整治及環衛設施落實工作。

    區行政執法分局:負責道路環境整治的占道經營、亂擺亂放、廣告牌匾等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道路兩側的工商營業許可的查處工作,負責對道路兩側店鋪、攤點、收購點等的合法經營認定工作,依法對違法經營業戶進行查處。

    區公安分局:負責對環境整治的安全保障工作。

    區食品藥品監督分局:負責對衛生經營許可的查處工作。

    區廣播電視臺:負責對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對先進做法進行大力宣傳,對典型案例及時進行公開曝光。

    區民宗局:負責協調做好舊貨市場少數民族經營戶的思想工作,動員其尋找合適的經營場所,盡快搬離,化解社會矛盾。

    五、工作保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環境整治涉及路線比較長,整治任務重、難度大,為確保取得實質性效果,區政府成立環境綜合整治指揮部,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指揮,各有關部門、街道鎮負責人任成員,負責協調、調度、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二是細化責任分工。按照屬地管理、部門配合的原則,將整治任務落實到相關街道鎮、部門、相關責任人,切實做到任務目標明確、職責分工明確、完成時限明確。

    三是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宣傳車、廣播、電視、簡報等方式,全方位、多層次的對環境整治活動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和規劃意識,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為環境綜合整治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篇(6)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2006年全市文明和諧南昌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意見》[洪發(2006)5號]和市農業局《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實施方案》(洪農綜字[2006]10號)文件精神要求,為深入扎實開展平安創建工作,結合我站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求真務實,努力從綜治基層基礎薄弱環節入手,從群眾最需要的安全服務入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制,完善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創新模式,全力推進我站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和基層創安活動扎實深入地開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力求達到群眾工作、居住治安環境良好,矛盾糾紛及時化解,法律宣傳服務上門,群防群治隊伍健全,可防財案件下降,群眾安全感增強的總體創建效果。

    三、工作步驟

    平安創建活動共分四個階段步驟實施:

    1、第一階段制定工作方案及創建標準。時限為5月20日前。要求各單位按照市局制定下發的“實施方案”及任務分配,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標準及項目責任推進安排,報局綜治辦。

    第二階段為狠抓落實,全力推進。時限為6月至9月底,各單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方案”及細化的項目責任,精心組織安排,周密部署落實,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全力推進,確保平安創建活動目標任務的實現。

    第三階段為檢查驗收,總結提高。時限為11月下旬。10月下旬由各單位組織自查驗收。11月上旬,局綜治辦結合年終綜治考評組織全局系統的檢查驗收,對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成立專門創建領導小組,切實重視和加強此項工作,各創建點也要明確具體的責任人和相關部門。

    2、局綜治辦定期組織實地檢查,并在局綜治大會上進行情況通報。同時,利用綜治工作動態等形式宣傳創建工作中好的做法。

    篇(7)

    一、指導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區20*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精神,以20*年版《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為導向,強化社會管理,提升我街公共安全的整體水平,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構建和諧*創造安定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完善打防控機制,加強社會管理,深化平安*建設,確保實現群眾安全感達到85%以上,公共消防設施完好率達到100%,群眾對“黃、賭、毒”問題治理認可率達到80%以上。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街道成立“公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許可,*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工商所所長彭玉年、*街司法所所長陳春燕,*派出所副所長*、街綜治辦主任趙專、社區管理科科長*、城管科科長單政學、出租屋管理中心主任*、*社區黨委副書記*和各社區居委會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綜治辦,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趙專為辦公室主任。

    四、主要任務

    (一)分解工作任務。根據區創建辦提出的十二大整治項目之九“公共安全”項目的具體條目內容和《*街20*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實施方案》進行分解(分解表見附件),每一條目確定一個主要責任單位,由主要責任單位制定細化的工作方案,協辦單位全力配合。

    (二)開展專項整治。針對創建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組織開展掃除“黃賭毒”專項行動,大力推進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子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健全和完善我街出租屋和流動人員管理機制,確保群眾安全感達到85%以上,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項目的達標率。

    (三)做好申報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相關項目的材料準備,認真做好資料的建檔工作;配合街創建辦做好文明城市測評實地考察點的推薦工作,精心安排好相關的迎檢保障工作。

    五、工作步驟

    街道“公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評階段(20*年5月30日-6月9日)

    制定方案,分解任務,明確責任。各相關部門、科室對照20*年版《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及《*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測評達標責任分解表》相關條目的要求,組織自查自檢,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二)檢查督導階段(20*年6月10日-6月25日)

    由街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成檢查組對項目進行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創建項目存在的薄弱環節和主要問題,加大力度進行整改,及時查漏補缺,不斷提升創建工作水平,做好迎接“區檢”、“市檢”的準備。

    (三)全面整改階段(20*年6月26日-10月30日)

    大力整改“區檢”、“市檢”中發現的問題,抓好創建成果的鞏固工作,以最佳狀態迎接“國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科室要充分認識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安排專人負責,確保創建工作組織協調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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