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投稿建議:
①本刊實行匿名評審制度,對來稿一律進行詳細登記,并及時送審。
②關鍵詞:關鍵詞應盡量從《漢語主題詞表》中選用,并用封號相隔(3-6個為宜)。
③數字用法: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④正文中的引文,依次將順序號和頁碼上標右上角,順序號使用中括號,頁碼使用圓括號。
⑤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是由河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辦的工業學術期刊,創刊于1987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5-8249,國內刊號:13-1187/TU。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專題研究、產品技術開發、試驗研究、工程研究、設備工藝研究、政策法規、管理論壇、墻改與建筑節能、信息交流等多元領域。
《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全國性建材科技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粉煤灰綜合利用》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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