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②題名:一般中文不超過20個字(如有必要也可加副題名),題名要直接、具體、醒目,以最恰當、最簡明的詞語反映論文最重要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中圖分類號。
③凡向本刊投稿者,除附有書面特別聲明外,均視為投稿者承諾本刊上述各項要約。
④本雜志被國內多家學術期刊數據庫收錄,不同意收錄者,來稿聲明。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一份。3個月后未有錄用消息,可自行處理。
⑤正文中各級標題一律用中文數字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編號為“一”“二”,二級標題編號為“(一)”“(二)”。
⑥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⑦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以及眾所周知的介紹性內容,切忌把應在引言中出現的內容寫入摘要,避免出現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
⑧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要求寫出,通訊作者同時提供E-mail和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
⑨參考文獻按照在文章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排列。在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加方括號標明文獻序號,并注明文獻類型標識。
⑩若文中涉及表格或圖片,原則上不跨頁,表須有置于表格上方的編號與表頭,圖須有置于圖片下方的編號與圖說,編號均以阿拉伯數字排序。
《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是由中共長春市委黨校(長春市行政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8-8466,國內刊號:22-1299/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哲學研究、經濟研究、社會主義研究、文化與現代化研究、黨的建設、黨校教育、國內外學術動態等多元領域。
《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Caj-cd規范獲獎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長春市委黨校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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