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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納入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之合理性

    王磊 河北地質大學法政學院; 河北石家莊050031
    • 環境民事公益訴訟
    • 公民
    • 主體資格
    • 法律經濟學分析
    • 制度經濟學分析

    摘要:以完善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為目的,通過梳理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的法律制度,并對美、日、德等國的相關制度展開比較,闡明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主體制度的發展階段。同時,以法律經濟學、制度經濟學為分析視角,批駁當下推動公民作為主體的主張。提出大約十年后,當制度發展到“充分的利益關系”階段,將公民納入法定主體范圍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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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 預計1個月內 預計審稿周期
    • 0.45 影響因子
    • 環境 快捷分類
    • 雙月刊 出版周期

    主管單位:河北省教育廳;主辦單位: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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