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經濟與管理科學 > 金融 > 資本市場 > 農村集體土地入市要慎重 【正文】
摘要:關于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問題,法律規定得非常清楚,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建設,可以不申請國有,如果符合規劃.且經過批準,可以用自己的土地進行建設。對農民來說,一個非常大的好處就是可以不用交土地出讓金。世界各地都一樣,比如美國,為什么農村建筑那么少.因為從規劃來講,農村不是搞建設的地方,農民生產生活,建房可以,但是要超出自有自用的范圍,讓別人使用你的土地.就是商業用途.就需要規劃.規劃調過來才可以,不調就不可以。這不是中國的特例,全世界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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