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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治理模式選擇之殤——基于華北X村的個案

    切排; 趙志浩 蘭州大學西北少數民族研究中心; 蘭州730000
    • 農村治理
    • 帕累托改進
    • 項目進村
    • 村治模式

    摘要:改革開放之后,村民自治制度成為農村治理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國家自上而下將村民自治制度下沉到農村和農村自下而上去承接村民自治制度的互動過程中,村民自治出現了“惟村莊利益化”的現象。依據不同的視角可以將農村治理劃分成不同的治理模式。以農村對國家供給項目資源的承接態度為標準,可以將農村治理化分為積極型、消極型和激進型治理模式。筆者考察了華北平原的X村在15年中經歷了積極→消極→激進的治理模式的選擇過程。得出以下結論:村民對農村治理模式選擇是依據農村治理績效的帕累托改進的標準,這種選擇是一種理性選擇,但往往會產生非正義的結果。將激進治理模式放在稅費改革的時代背景之下,源自于農村獲取治理資源的方式會發生由內部汲取到外部輸入的根本轉變。同時,地方政府在晉升錦標賽體制和政治維穩高壓之下,也默許了激進型農村治理模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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